导读
2020年3月下旬至12月,广西法院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以“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为抓手,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力争通过司法审判执行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钦州
“法官你大中午的还在为我们忙活,真的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为民啊!”原告某商贸城的代理人对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法官何锋连声道谢,为该院积极的办案态度和灵活的工作方式点赞!
2005年,某商贸城与某酒店签订了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商贸城将其所有的商业店铺出租给酒店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同时对租金额、物业费和缴纳期限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商贸城便将商铺交付酒店使用,酒店也如期开张营业。合同到期后,双方进行了续订,但截至2019年8月底,酒店拖欠租金及物业费共计人民币170万余元。
双方协商未果,商贸城通过律师向酒店发出催讨租金的通知,但酒店一直拖欠未付。2020年2月25日,商贸城向钦南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酒店立即腾退商铺,并将商铺恢复原状;酒店支付从2016年起到2019年期间拖欠的租金、物业费及逾期违约金。
就在商贸城向法院起诉后的第二天,该酒店亦向钦南区法院另案起诉商贸城,要求商贸城停止胁迫,并恢复酒店的正常供水供电。酒店称,双方合同签订后,其交付了 85万元保证金,双方还约定租金、物业、水电若酒店迟缓缴纳,均可在保证金中扣除。然而,商贸城承诺建设的美食广场迟迟未能试营运,甚至水电、道路等基本设备均不符合试营运标准,亦未能为酒店提供任何物业服务。
酒店希望能与商贸城公平公正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但该商贸城却恶意断掉基本生活水电,胁迫酒店交纳各项不合理费用。目前,酒店已无法正常经营。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何锋了解到该酒店是我国的知名品牌酒店直营店,亦系钦州市招商引资的项目之一。何锋认为双方之前的多次谈判协商虽然均以失败告终,但商贸城一方想通过出租以获得租金收益,酒店亦想长期经营,有调解的基础。
在多次交流沟通下,何锋摸清了双方的意图,找到了这两起案件矛盾的“平衡点”,然后“对症下药”,围绕租金支付能力、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5月29日,双方签订调解书,案件顺利完结,酒店亦在该案结案后的当天撤诉。至此,两起案件得以一次性解决。
作者:蓝海恩
贵港
2020年6月1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赔偿款人民币8800元。
原告陈某、陈某某与被告李某系某小区上下楼邻居。原告常年在外地,于2019年4月25日回家,发现自家的主卧天花板、墙面有漏水现象,家具、衣柜有发霉迹象,随即联系物业,经物业管理处检查确认是居住在楼上的被告主卧厕所水管爆裂以及厕所防水措施没有做好所致。由于长期漏水导致原告主卧天花板出现裂缝和滴水,墙面出现鼓包掉皮发霉,衣柜发霉腐烂,床和床垫损坏。次卧衣柜也出现发霉腐烂现象,并且部分天花板和墙面出现漏水带、水渍。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其尽快修复并赔偿经济损失,但被告不予理睬。经物业管理处多次与被告协商,被告只答应对天花板和墙面恢复原状,其他费用不予承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向港北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已将水管修复,厕所也重新做了防水,目前并未有漏水迹象。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上下楼邻里关系,如一判了事,不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和矛盾的化解,遂组织双方对原告的损失进行估算、做调解工作,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锋相对、态度激烈。被告认为自己已经将水管修复好,原告故意夸大损失,坚决不同意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原告则对是否还漏水存疑。法官一边安抚他们的情绪,一边耐心向他们释法析理,从诉讼风险、邻里和谐、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换位思考,妥善处理邻里关系。
经过法官耐心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互加了对方的微信,被告李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陈某支付了赔偿款人民币8800元。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作者:黄丽丽 黄雯娟
玉林
“没想到那么快就能追回我的饲料款,为法院的工作效率点赞!”近日,兴业县人民法院大平山法庭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完毕两起饲料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对法官竖起大拇指。
原告在大平山镇圩镇经营销售养猪及养鸡饲料的生意,与众多养殖户形成了按照饲养周期支付当期饲料款的交易习惯,两被告从原告处购买并签名确认使用养猪饲料后,一直未按照交易习惯按时支付饲料款。原告因经营困难,为回笼资金,遂将两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由大平山法庭受理后,根据案件标的,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为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主办法官在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情况后,主动上门送达传票及法律文书,并了解到,被告不支付饲料款的原因是其认为购买的饲料有问题,导致饲养的猪死亡,养殖亏本。
经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减免部分饲料款,被告亦当庭支付剩余饲料款。
作者:郑聆、田伟柯/图
崇左
近日,凭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微信朋友圈里的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案。
三个月前,刘某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微信好友王某售卖一次性口罩。于是,刘某向王某购买了17件一次性口罩,共计人民币134700元。
刘某通过微信转账和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全部货款,王某将17件一次性口罩如数交付给刘某。刘某将从王某处购买的一次性口罩出售给客户,后客户反映部分口罩存在质量问题。
刘某和王某通过微信协商,刘某将6件口罩退还给王某,扣除相关的费用后,王某需退还刘某货款29640元。经多次催偿,王某均拒绝退还货款,刘某遂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王某,向其释法明理,并强调疫情防控期间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的买卖必须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合法交易,被告王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主动表示愿意调解。
随后,经过主办法官的调解,最终被告王某同意一次性返还货款29640元,原告刘某亦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作者:黄薇薇
河池
近日,在收到“一村一法官”联络干警何彩青反馈的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后,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的法官覃江萍立即前往案发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1980年,原告陆某面分到田地,与陆某武共用一条田埂。原告的父亲于1982年用石头砌做界限,至今已有几十年。2018年3月15日,被告黄某莲(陆某武儿媳)挖坏原告陆某面的田埂。经司法所与村干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留出一米宽的田埂共同使用。但被告违反协议,越过界限,还占了陆某面的菜园地,司法所与村干再次调解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覃江萍收到该案后,经与当事人以及村干电话了解,认为还是需要到田间勘查,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后才能更好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于是,当即联系了该村的“一村一法官”联络干警何彩青以及村干一同到田间。
在一番实地查看后,覃江萍建议由第三方施工修复田埂,相关修复费用由原告、被告各负担一半。
然而,该建议被原告陆某面拒绝,其认为田埂是被告黄某莲毁坏,应由黄某莲自行承担。见此,被告黄某莲也不乐意了。双方都觉得自己说得有理,调解陷入了僵局。
为尽快调解纠纷,覃江萍耐心地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并引用“六尺巷”的典故来劝说原、被告。
在一番思想工作后,陆某面的父亲率先表态,同意负担一半的费用。见此,黄某莲再没有异议了。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原、被告的田埂先保持现状直至2020年8月,被告收割稻谷完毕后,由队长联系工人修复田埂,修复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各负担一半。在确定施工的具体时间后,应通知双方以及队长和一名村干到场,由工人施工修复田埂。
最后,大家一起回到村里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