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的比较方案,是初测外业阶段的工作成果,完整的互通方案命名应体现互通功能及特征,方案拟定应紧抓立交布设主要制约因素。
互通式立交比较方案命名。工程实践中,设计单位将所有互通的推荐意见命名为“推荐方案”,将其它方案命名为“比较方案”,是不合适的。所有的方案均应是“比较方案”,初步设计单位的职责是在不同的比较方案中,提出自己的推荐意见。因此,建议采用“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等,命名和区别不同的互通方案。
完整的比较方案命名,宜包括“交叉桩号” “互通名称” “匝道上跨或下穿” “互通形状” “交通功能” “方案序列编号”等内容,可增加主要比较匝道的特性,也简化为“互通名称” “方案序列编号”等。
匝道上跨或下穿,是针对主线与匝道之间互通桥而言,不是匝道之间的交叉桥、高架桥。多条匝道与主线交叉时,宜分别表述,如“A匝道上跨、B匝道下穿”,如“A、B匝道下穿”,,如“A、B匝道上跨”等。一般匝道上跨利于匝道变速;在地形平缓地段,匝道上跨时,工程量较小;匝道交叉时,小交通或次流匝道上跨,工程量较省,多数情况利于保证主流指标。
在互通设计内容中,“主线”是采用设计项目,还是“设计标准较高的交叉线路”,有不同的说法和理解。可采用设计项目,但在指标应用和形式选择中,应充分照顾标准较高、交通量较大的交叉线路。
互通式立交方案形式。三岔互通形状,一般针对左转弯匝道,包括半菱形、圆形、喇叭、梨形、Y型和迂回涡轮等。除非地形地质等因素制约外,一般应根据转向交通量拟定互通形式。“喇叭”一般适用与转弯交通量较小的互通,若同时受建设环境制约,可采用“半菱形或圆形”,前者匝道存在交叉,后者匝道存在交织。“梨形、Y型和迂回涡轮”一般适用与转弯交通量较大或条件受限的互通,主次流差异不大时优先采用“梨形”或“Y型”,主次流差异较大时采用“迂回涡轮”,也可采用“喇叭”。
四岔互通形状,一般针对左转弯匝道,包括菱形、圆形、苜蓿叶、涡轮、定向等形状。“菱形和圆形”一般用于交通较小或条件受限的互通,交通量较大或有条件时可采用“苜蓿叶”,交通较大的次流匝道采用“涡轮”迂回形式,交通较大的主流匝道采用“定向”直连或半直连形式。高速公路四岔互通多数是“苜蓿叶 涡轮 定向”的组合方案。
近年过分强调“同一方向采用单一出口”,导致互通规模偏大,投资增加较多,否则《规范》没有必要规定相邻出入口间距;个别项目采用匝道迂回或立交解决交织,导致匝道长度、桥梁和占地规模增加较多,否则《规范》没有必要规定交织长度、无需要求验算通行能力。只有当转弯交通量很大、通行能力不足时,经过同深度经济技术比较后,方可推荐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互通方案。
多岔互通,即五路及以上的互通,形式比较复杂,一般均为组合形状。多岔互通的主要比较因素,往往不止一个,所以,比较方案的个数一般不宜少于2个。多岔互通工程规模明显增加,交通组织比较复杂,甚至可能造成交通误行,原则上应拆分为2座互通。只有在大城市建城规划区或条件制约严重时,方可采用多路交叉。
互通式立交方案比较因素。互通方案比较的因素,在初测阶段已有考虑,主要因素简述小结如下:一是互通交叉中心、平面交叉中心与交通主流协调情况,一般为定性比较,可增加一定量化比较;二是匝道平纵指标与匝道变速特性协调情况,通过定量数据得出定性结论;三是互通方案与总体设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情况,一般为定性比较,可增加一定量化比较;四是征地拆迁情况及地方政府意见,一般为定量与定性结合比较;五是工程规模及造价与交通量的适应情况,定量比较为主,定性比较为辅。
结语。三岔、四岔和多岔互通形式,菱形(半菱形)、圆形、喇叭、梨形(T型)、迂回涡轮、Y型(定向)、苜蓿叶、组合型等,您驾驶体验了几种?
互通式立交在主线同一方向上,有2个出口,您会走错方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