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是一个神奇的国度,与我国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样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悠久的文化历史,还是世界数一数二的人口大国和发展中国家。印度的神奇还体现在人文风俗方面上,极具特色,尤其是印度宗教,印度是世界宗教的发源地之一,被称为“宗教博物馆”,比如西方国家普遍认为佛教兴起于印度,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基本在印度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但他们所信奉的宗教大多是印度教。
公元前1500年左右,原居住在中亚的雅利安人中的一支进入南亚次大陆,征服当地土著,建立了一些奴隶制小国,确立了种姓制度,婆罗门教兴起这时的种姓制度并非要划分阶级及人的高低贵贱,而是要确保本身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持各种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数。如今的“印度国教”印度教就是在广泛吸收婆罗门教义、佛教和耆那教教义以及民间信仰、风俗习惯、哲学思想等的综合产物。
但无论是婆罗门教,还是印度教,种姓制度都是最鲜明的一个特点,是其核心教义,这时的种姓制度在经过不同强权文化的整治后,比如马木路克、蒙兀尔等外来伊斯兰教征服者,后来还有英国殖民者,逐渐形成了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
印度整个社会都对此极为重视,要求教徒严格遵守种姓制度。虽然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然而在实际社会运作与生活上,其仍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早在公元前2000年,婆罗门教就将人分为4种姓氏: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在印度当代社会还保持着这样的四个种族。比如最高种姓婆罗门,生来血统高贵,是祭司和学者的阶级,作为精神统治者,他们在许多方面都享受特权,生活富裕安逸,就连出生的孩子都会被军队专门看护,而且他们还享受一项特权,可以免交各种捐税。因为人们认为,婆罗门已经以自己的虔诚行为偿清了这种债务,不得被处以死刑或任何类型的肉刑,婆罗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比起免税的特权来说,婆罗门的人还享受一项更特别的权利,不管犯了什么法都不得处以死刑或者任何类型的刑罚。在普遍法治社会的当代,印度的婆罗门人竟然拥有一块“免死金牌”,在印度,无人能够制裁他们,这可真是够厉害了。
而仅次于婆罗门种姓的则是刹帝利,刹帝利即是国王、大臣等统御民众、从事兵役的种族,他们主要负责军队,征收各种赋税。之所以掌管实权的刹帝利没有婆罗门阶级高,正是因为婆罗门是教士和学者的种族,他们对人民的思想统治远比强权有效得多。
吠舍则是农夫和客商的种族,虽然在印度社会中处于下位,但也可以过着不错的生活,最惨的就是首陀罗了,他们都是农奴和奴隶出身,是最受歧视的了,所受到的待遇是最差的。首陀罗人甚至不可以有正当的工作,高种姓的人需要他们提供服务,做最累的活,却只能得到一点点的报酬,他们过着饱受压榨的日子,难有出头之日。
不同种姓之间又存在着歧视,各种姓代代相传,职业基本不会改变,而且高种姓不能嫁娶低种姓的人,虽然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但社会舆论也可以“*”死人,甚至亲人之间也会因此而闹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