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取材于真实案件的电影《第15条》上映,引起了印度社会的广泛关注。整部剧情的根源在于三名少女属于低种姓贱民而爆发的惨案,尽管印度在1947废除了种姓制度,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一制度仍对印度社会产生消极影响。
- 种姓观念根深蒂固
种姓的梵文是“varna”,代表“肤色”,后来引申为“所出生的族姓”。公元前14世纪,雅利安人自中亚入侵南亚次大陆,驱逐原住民达罗毗荼人。由于雅利安人是白种人,他们将肤色较黑的达罗毗荼人称为“达萨”,为了便于区分,建立了种姓制度。
上图_ 印度四大种姓:持乐器的婆罗门、持武器的刹帝利、持秤的吠舍、持瓶子的首陀罗
马克思曾指出:“部落之最极端的、最严格的形式是种姓制度。”表明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维持阶级压迫和剥削的社会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雅利安人内部出现了分化。
在婆罗门教圣典《梨俱吠陀》中描述,当诸神分割一个原始巨人普鲁沙时,“他的嘴变成了婆罗门,他的双臂变成了罗惹尼亚, 他的双腿变成了吠舍, 他的双脚生出首陀罗”。“婆罗门”是掌握宗教的祭司阶层,“罗惹尼亚”即“刹帝利”,以部落首领和武士为主的军事阶层,“吠舍”主要是从事农牧工商的平民,“首陀罗”意味着数量众多的奴隶。前三个种姓称为“再生族”, 首陀罗则是“一生族”。
另外,还有被称为“不可接触者”的“旃陀罗”,这些人就是“贱民”。《第15条》开始之初,警官阿扬路过一个低种姓村庄,想下去喝杯水,属下担心他被贱民的影子污染,予以阻止。这一细节足以证明,种姓制度深植于印度社会的方方面面。
上图_ 19世纪初的天城文梨俱吠陀手抄本
- 种姓政治司空见惯
种姓制度的最大特征在于职业世袭和内部通婚,这明显不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从人口数量上看,婆罗门约占5%,刹帝利约占4%,吠陀约占2%,首陀罗占比最高,达45%,贱民约占18%。前三个种姓长期垄断国家政权。
19世纪,英国出于殖民统治的需要,采取削减婆罗门特权、推行文官考试以及禁止种姓干涉婚姻等措施、对种姓制度进行分化瓦解。可是,这些措施无法动摇印度乡村以种姓为基础的种姓会议。它由本种姓的年长者组成,具有处理本种姓集团内部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权力,并有权对各种犯罪做出裁决。高种姓会议不仅有权处理本种姓集团内部的相关案件,还可以插手低于本种姓的其他种姓集团内的案件。1858年,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公开承认尊重印度种姓制度的习惯,宣告殖民政治改革向种姓制度的屈服。
上图_ 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1869年10月2日——1948年1月30日),尊称“圣雄甘地”
20世纪30年代,圣雄甘地提倡提高贱民地位,发动“哈里真”运动。他坚持认为应该把贱民改名为“哈里真”,意思是“上帝所爱的人”。1947年,印度独立后,颁布废除种姓制度的法律。
《第15条》说的就是《印度宪法》第15条,规定:“禁止宗教、种族、种姓、性别、出生地的歧视,所有公民不因其种姓而在进入和使用商店、餐馆和公共水井等方面受到限制。”印度先后推出一系列法律,旨在减轻种姓制度的负面作用。
在现实中,法律上并未根除种姓制度,反而以宗教文化的形式予以保留,种姓的区分用不公开的形式保留下来。随着低种姓及贱民政治觉悟的提高,纷纷组建政党。很多政党通过拉拢特定种姓的选民或提名主导种姓候选人,用种姓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带有种姓的政治无疑加深了印度政坛的裂痕,阻碍了国家的民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