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0%以上,民警对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
10时01分许,民警在检查点再次查获一起超员车辆,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20%以下。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
安全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
对于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贵州交警一直是严查严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超过20%以上的一次性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