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2011(8号)】《关于妥善解决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出“妥善解决民办教师的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997(32号)】《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政府作为解决民办教师问题责任,也不是都已经落实了民办教师的经济补偿。这也是原民代教师成为历史遗留性问题的主要原因。
原民办代课教师拿着微薄的工资,他们家庭本来就很穷。如今,已是农民的他们大部分人已经过了花甲之年,除了子女给点零花钱,基本上再没有什么可靠的收入,自己的养老问题还是面临很大的困难。新年伊始,原民办代课教师有两大心愿,这也是解决他们遗留问题的两个思路:
一是逐步确定最低补贴标准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已经按照教人【2011(8号)】文件精神,制订和落实了原民代教师养老补助政策,即60周岁后,他们每年教龄每月发放或10元、20元,也有3元(福建长汀县),而且10元的标准在全国带有普遍性。也就是说工作二三十年的原民代教师,每月所领到养老补助最多二三百元,这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涨幅因素不相适应,无法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的需要。
原民办教师迫切希望提高教龄补贴的标准,但是,教龄补贴30多年没有变化。因为它本身是一种激励机制,又与公办教师的薪级工资有一部分与工龄工资重合。即便是新《教师法》颁布,这也仅仅是一种期望而已。教龄补贴不能提高,可以转变思路: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设定1000元到2000元的底薪,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按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实行养老补贴。有了“底薪 养老补助”,也就是增加了他们的养老待遇,这样更合情合理。
二是建立医疗保障制度
即将或已经进入老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体健康每况日下。特别是他们在岗任教时,没有教师灶,基本上开水干馍为主,他们的肠胃都不是很好;由于工作的环境和性质,关节炎、腰椎病等伴随他们左右;又因为他们用粉笔“书写人生”,粉末使他们的肺部也不是太好,“三高”等慢性病也找上门来。原民代教师一生清苦,老了连常用的药都很难长期做到有备无患,而这些药物又不是城乡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有病再拖,害怕住进医院,毕竟医疗费用报销有比例,又怕给本来比较穷的家庭雪上加霜。教人【1992(41号)】及教人【2011(8号)】都有为民办教师解决医疗保障的精神,他们都希望得倾斜落实,是他们在自己的老年“有病敢看、有病就医”,抚慰他们无私奉献的心。
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跨年度时间长,人数众多,各地解决的方法、方式不尽相同。一直被公认的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网友@风趣风声留言“云南1981年12月31日止,以后的为计划外民办教师”,@用户692138网友留言“他们云南曲靖县原民代教师社保2016年已补办完,好奇怪,刚出的政策怎么已经结束了?”江西省也有为原民办代课教理办理社保的方案,一网友留言“江西为原民代教师办理社保,农村户口的没有,只有农转非的才有资格”。网友@700799留言“江西不是每年教龄30元,而是按一年教经800元,一次性补完,就再没有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