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1514-1587),明朝著名清官。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并屡平冤假错案,深得民心。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第七位: 况钟-为民伸冤
况钟(1383-1442)明代官员,字伯律,号龙岗,江西靖安县龙冈洲人。在“仁宣之治”前后,未经科举,由出身低贱的书吏做到知府,苏州知府况钟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在苏州任内,他勤于政事,忠于职守,除奸革弊,为民办事,深得苏州人民的爱戴。他死后,很多人为他哭泣,悲痛不已,并立祠纪念他。
第六:宋慈-法医鼻祖
宋慈(1186年至1249年),建阳(今福建南平)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第五:寇准-刚毅正直
寇凖(961年—1023年10月24日),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县,改大名府成安县。两度入相,一任枢密使,出为使相。寇准善诗能文,七绝尤有韵味,有《寇忠愍诗集》三卷传世。与白居易、张仁愿并称渭南“三贤”。
第四名:徐有功-专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