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交易和租赁市场的日益活跃,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名称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笔者归纳了一下,目前常见的房屋类型共有九种。
一、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某块土地一定期限的使用权限,并在此地块上建设出售、出租的房屋。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地转让、出租或赠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商品房只要你不被限购政策限购就可随时购买。
二、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三、房改房
房改房即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市场价购买的房改房,产权归个人,可随时上市交易;按照成本价购买的,一般5年后可上市交易。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应事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
四、集资房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五、安置房
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六、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
七、自建房
自建房是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自己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完成的房屋。
八、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九、公租房
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产权不归个人,而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