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招聘公示
由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中心将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报名点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公示期为七天。
※以上各个环节,招聘对象出现问题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五
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务合同
(一)岗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由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中心组织为期2个月的集中培训,各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岗位试用,培训试用实行全程淘汰机制。
(二)签订合同。培训合格人员,与张家口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每期合同5年。
(三)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张家口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中心统筹分配至各县(区)政府专职消防站工作。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六
工作待遇
(一)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工作制。执行“三班两运转”执勤轮休工作模式,每月享有8天公休假。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假。
(二)参加工作后,按照相关标准,免费提供食宿,统一发放服装和被装,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享受一次用人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三)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的方式发放。试用期三个月,发放基础工资。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和各类津贴等组成,新入职人员月工资约3100元(不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按岗位等级和工作年限逐年提高。
(四)入职后,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晋升专职班长、副队长、队长等管理岗位,并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驾驶员、炊事员岗位享受班长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