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10月征期时,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将第一次使用新的报表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
1.【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查账征收适用。
2.【定期定额小规模纳税人】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核定/双定户适用)。
申报规则
填表顺序:主表--附列资料(一)(非必填)--减免税明细表--附列资料(二)--主表
(1)填写并保存增值税主表(填写并保存附列资料(一),非必填);
(2)填写并保存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3)填写并保存附列资料(二)中附加税费情况表;
(4)回到主表核实表单内容无误后保存进行申报。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实现了多个税种联合申报,包括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资源税共十一个税种。
【注意事项】目前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模块,不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分支机构进行填报。
申报路径
1.原有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原有路径仍可正常办理申报)
2.新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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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提醒】在企业所得税表单填写界面,点击右上方主附表树可进行《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主附表的切换。主附表分别填写并保存成功之后,点击【返回】按钮,回到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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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选择要申报的所属期,勾选企业所得税左边勾选框--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按钮--确定税源信息-点击【下一步】跳转申报界面--确认数据无误--点击上方的【申报】按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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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申报路径
1.【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1)通过ITS系统网页端进行申报。
用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办税人员个税app账号登录ITS系统网页端后点击单位办税--经营所得。
如投资者自行申报,登陆投资者自己的个税app账号后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申报。
(2)被投资单位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点击左上方[经营所得]。
2.【定期定额小规模纳税人】
定期定额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户申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个税及附加)。
四、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属期)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申报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水土、人防、地方水库、水利建设基金)模块进行水利建设基金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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