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规定的要求,一个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管这个农户家有多少人口,不管是一户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还是多少个孩子,都是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说得更清楚一点,只要在一个户口簿上就算是一户人家,不管这个户口簿上有多少人,因为只有一个户主。
要申请宅基地,只有进行分户,新建立的农业户口簿就具备了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分户一般是指,子女长大成人之后,结婚或者出嫁单独成家,需要和父母分开独立成户,大家分出小家。
户口簿
分户具备什么条件?在互联网上查了很多资料,也没有找到官方更加详细地关于分户的资料,只有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里面的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就是可以通过分户进行户主的变更。
分户的基本条件是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当然也还有其他的一些条件,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分户之后进行宅基地申请的流程根据2019年《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申请宅基地建设自住房屋的基本流程如下:
- 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小组或村一级组织提出申请;
- 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到乡镇政府;
- 乡镇政府要建立统一的一个对外处理窗口,多部门联动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方便农民群众办事;
- 乡镇政府审批通过后,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 建房期间,落实“三到场”要求;
- 建房达标之后,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当前乡村振兴和国内大循环的大背景之下,农村的产权改革也进入深水区,如何激活农村的沉默资产,如何激活农民合作社的积极性,如何激活农民的组织性,最终实现农民增长,农业发展,区域特色产业繁荣,人民生活不断的提高。土地产权问题、宅基地问题、土地流转问题等一系列的产权问题是核心问题,因此如何制定符合时代特色的宅基地制度也是其中关键的一环,涉及到在农村、在城市的根在农村人的利益,一定要解决好,分配好,用好的制度建设,为乡村振兴助力,为国家内循环成为强大内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