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句话特别火“小猪佩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
想想看,一个凶悍、满脸横肉的小混混把衣服一脱,身上赫然一只“小猪佩奇”这倒是颇有些憨态可掬。
纹身,是一种离经叛道的时尚,我们的祖父辈们视纹身如洪水猛兽,大有“只要这人纹了身,他就不是啥好人”的刻板看法,那么问题就来了,纹身是最近几十年才有的?我们的祖先是否纹身?他们要是纹身会纹些什么图案呢?
其实早在上古时期先民们就已经有刺青的习俗了,而老祖宗们纹身刺青不是为了装,不是为了美,更多的原因是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
(实际上,纹身有着几千年甚至更久的历史,早在古越王朝时期,吴越地带的先民们就开始纹身了)
与能够安稳耕种的中原王朝的百姓们相比,生活在我国沿海地区或西南丛林地区百姓日子要难过的多,他们或要下水与蛟龙争锋,或要在丛林里与猛兽搏斗,这些先民们与天斗,与地斗,和猛兽们争夺有限的生存空间,而纹身能够很好的恫吓猎物,并给自己以信心—“断发文身,以象龙子避蛟龙之患。”在先民们看来,只要在身上纹上花纹,蛟龙就会视他们为同族不会妄加侵害。
而对于中原王朝的百姓们来说,纹身是一件十分遥远的事儿,也许他们也曾有过偶像崇拜,也曾遍体刺青,但随着时光的流逝,纹身在中原各民族的融合中渐渐消失,于是当夫差、勾践还保持着祖宗习俗时(“越王勾践,剪发纹身,以治其国”、“我文身,不足责礼”)中原王朝已经悄然提出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论调。
(而在中原王朝,纹身更代表着羞辱和惩罚)
而对中原王朝来说,纹身是一种羞辱,是一种刑罚。在犯人脸上刺字,涂上黑炭作为其犯罪的标志,让他一辈子都清洗不掉,这是上古五刑之一的“黥刑”。与动辄断手剁脚,阉割砍头相比,黥刑实在算是“轻微”的刑罚了,它更多的是从精神而非肉体上对罪犯进行摧残,脸上的刺青时刻提醒着你自己,也告诉了其他人:这个人是个贼!这个侮辱性质的称号将会伴随你的一生。
黥刑是封建社会使用时间最长的肉刑,从周王朝始,至汉文帝时废除,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死灰复燃,隋唐时无此刑罚,到了五代十国时期为了防止犯人逃跑,黥刑又被重新抬上了桌面,一直到清朝被推翻黥刑才真正意义上退出了历史舞台,它和纹身纠缠不休,就如同一对欢喜冤家。
兴盛于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