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点是白手起家,城府极深,做事之前一定会百般试探,权衡利弊。任何微小的威胁,都会让他如临大敌。所以他才会人到中年就满头白发,最终不得不剃成光头。
原著中的奇点不仅是光头,长相也其貌不扬,和安迪身高类似,虽然穿着一身名牌,却穿不出名牌的气场。
奇点和安迪相恋后,了解了一些关于她的身世。作为一个商人,他决定调查安迪。结果是,他知道得越多,就越想逃离。
谭宗明知道奇点的调查对安迪的伤害有多大,所以他才会气愤地对奇点说:你以为我不会调查吗?你以为我查不到魏国强这个人在哪,查不到事情的经过吗?我就是担心安迪接受不了,所以不肯说。

谭宗明确定,他和奇点都是一类人。婚姻和情感不是他们人生的全部,事业才是,而奇点更甚之,奇点好不容易才打拼到现在的家产,但凡有一丝风险,他都不会冒险。婚姻也一样,他宁可错过,也不愿承担风险。
谭宗明比奇点有更高的格局,既然和安迪做不成情侣,做朋友是最好的选择。
他拥有万贯家财,婚姻只是锦上添花,没有安迪,他还有其他心仪的,适合做妻子的女人。安迪没有让他冒险的冲动,也没有足够的魅力让他不顾一切地娶她。他更在意家族是否壮大,能谈成多少生意,拥有多少未来的前景。这也注定,他会投入更多的精力在工作上。

但安迪不同,安迪的生活是自闭的,她需要更多的爱和关注,填补幼年时的不安感。她要的是唯一且足够信任,不能有任何背叛。这些,谭宗明都做不到。他害怕安迪会疯,并一直活在发疯的阴影里,让他们的未来看不到希望。
谭宗明的想法虽然现实,我却无法指责他什么。每个人都有选择婚姻的权利,他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婚姻。对他而言,安迪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他担心安迪疯了,自己的心态会招架不住。
况且他并不是专情之人,如果他无法给足安迪安全感,以安迪的能力,能毁了他辛苦打下的江山,让两人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所以他衡量再三,决定和安迪做朋友,而非伴侣。

安迪遇见小包总,是意外的惊喜。奇点和谭宗明知道她的身世后,怯意战胜了喜欢,只能和安迪保持距离。但小包总总是迎难而上,在他眼里,安迪就是天仙下凡的美人,就算她得了精神病,也是最美的女人。
小包总身边有许多值得信任的朋友,这些朋友不是金钱能买断的。所以他从小到大活得很有安全感,不用担心没有钱会被朋友看不起。
他内心富足,很爱自己。一个人只有懂得爱自己,才会懂得爱别人,所以他比谭宗明更懂得如何爱安迪,让安迪收起全身的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