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济南市公安局与济南日报报业集团联合打造的爱济南“云问政”——济南公安问政“安全感满意度”活动第四期分别于11月23日、24日陆续播出,槐荫公安分局党委*、局长李海带领辖区派出所所长参加问政活动。
在网络问政环节,槐荫区匡山辖区居民反映7月21日自己的父亲被4人殴打,报警后民警出警,8月30日已经做了伤情鉴定,但是至今都没有出鉴定报告,希望抓紧落实。
针对此问题,匡山派出所所长王伟做出解释,这个案情派出所高度重视,当事人前期在医院连续做了三次伤情鉴定,最终送到刑警,第一次第二次鉴定都是隐蔽性骨折,第三次医院给了鉴定结果,派出所送到法医,又到了市局,因为这个鉴定结果很复杂,最后通过山东省医学会出的专家鉴定,所以说这个时间有点长,但在法定的时间内,最终当事人伤情鉴定是轻伤二级。“李海局长高度重视这个事,专门成立了一个专案组负责处理,11月4日已经刑事立案。”
“抓紧和投诉群众对接,就伤情鉴定等他不理解的问题进一步做出解释,让群众能够理解;二是这个案件要和刑警部门说靠上去,抓紧给群众一个交代。”李海做出指示。同时,为了更准确地让群众掌握伤情鉴定的相关程序,李海现场给槐荫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技术中队中队长刘伟拨打电话,让其做出专业解答。
刘伟介绍,首先民警带着委托书,带着当事人拿着所需要鉴定的相关病历资料、检查结果到槐荫区公安局法医鉴定门诊进行鉴定。轻微伤的鉴定需要在损伤消失之前作出评定,如果说体表的损伤已经消失了,但是经过审查确证可以作为鉴定依据使用的,比如说民警当时拍的损伤的照片,以及影像学资料等这些仍可以做出轻微伤鉴定的,那么我们要从严把握这个原则来进行鉴定。在鉴定的时间方面,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意见书,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及鉴定内容比较复杂、疑难的案件,法医门诊的鉴定机构与委托办单位另行约定时间进行鉴定。
“你们抓紧对这个问题进一步了解,与办案单位及时对接,伤情鉴定关系着所有案件调查的进度,目前关注度极高,涉及群众利益被殴打者,伤情鉴定对于整个案件的处理是至关重要的,群众之事无小事,这个事情一定要按照时限尽快办结。”李海现场要求,针对群众对伤情鉴定情况不熟悉的问题,下一步刑警大队要考虑用明白纸或者是用其他合适方式让群众都能了解到伤情鉴定整个程序和办结时间。“这个问题你们抓紧落实,抓紧给群众一个交代,对打人者或者违法者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