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乔惠琳
黑龙江62岁的赵先生询问,他多年前离开黑龙江去外地工作,一直没有回来过。期间,和他一起居住的父母相继去世,留在佳木斯的房子由亲戚照看,出租。始终没有机会回来办理过户手续。如今,亲戚也要上南方养老,他的房子没有人帮忙管护,所以赵先生想把房子卖掉。他想知道,现在这种情况进行买卖,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中国法学会会员王积英先生认为:赵先生想卖掉房子不存在什么影响问题。但是,首先要把房产不动产权证更名到自己名下。前提是你要办理继承你父母该套房子的继承权公证。一是要有你是父母房产合法继承人的公证,同时还要注明你是房产唯一继承人。二是提供房产没有抵押等争议的证明。三是如果房产现在在租赁期,租赁人有优先购买的优先权。
总之,赵先生欲卖掉房子,必须把不动产权证更名到自己名下,方有权处分这套房产。继承手续必须要办理,过程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