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大程度上能避免房屋和财产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扩大继承范围立遗嘱的方式增多,遗产继承范围也随之扩大。在普遍认知里,父母的房产都是由其亲生子女继承的。因为血缘关系,父母也不会把价值几百万的房子白白送给外人。
而且根据最新消息显示,一个普通家庭的房产要占到家庭总资产的70%。比如在北京买一套100 m2的房子,大概需要500多万。按照30%的首付来计算,光是首付就需要100多万。
买一个几百万的房子,普通人需要掏空家底。尤其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家庭,一旦子女遭受意外,房产便可能无人继承。鉴于这种情况,国家特地扩大房产继承范围。
也就是说,子女属于第一继承人。但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侄子、侄女、外甥女等旁系也能继承房产。旁系亲属拥有继承权,这也是一个重大的变化。
其实现在的社会,由于繁重的生活压力再加上观念的变化。很多年轻小夫妻都选择不生育,成为丁克家庭。丁克家庭肯定没有子女继承房产,只能把一辈子积蓄白白送给亲戚。
所以一部分丁克家庭看到这一规定,会打破原有计划选择生育子女,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人口出生率。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有些老人即使有子女也会选择把房产送给亲戚。
房子如果是老人买的,老人当然有处置权。但是大多数老人还是极为重视血缘,一辈子辛辛苦苦买的房子一定要留给亲生孩子。于此同时,扩大继承权也给一些不孝之子敲响了警钟。
要是子女不孝顺,父母完全可以把房子留给旁系亲戚。
盯着父母的房子其实毫无意义,作为子女也一定要自我奋斗。父母眼睛是雪亮的,能够看到谁值得拥有房产。
增加“宽恕期”除过扩大继承范围,新继承权还增加了“宽恕期”。那么,宽恕期到底是什么?有“宽恕期”会否意味着父母能随意更改遗嘱?更改遗嘱又有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