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昨日(27日)公布了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货车起火致5死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8 月 27 日 18 时 24 分,G15 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发生一起较大货车起火事故,造成 5 人死亡、31 人受伤(其中 15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500 余万元。报告对事故原因及后续处置、相关人员处理结果等进行了说明。
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 年 8 月 27 日 18 时 22 分,秦后雨驾驶事故货车驶入 猫狸岭隧道,18 时 24 分许,半挂车左侧第四轴内档轮胎爆胎 (距隧道起点约 1627 米),18 时 25 分挂车底部有明火出现。 秦后雨在不知情状况下继续行驶,经多个侧方超越的车辆驾驶 员提醒,于 18 时 26 分将货车停靠于慢速车道(距隧道起点约 1775 米、终点约 1810 米),下车检查后发现半挂车第五轴右 侧轮胎处燃烧。火势快速引燃装载的合成革货物,释放大量有 毒浓烟,并迅速向行车方向蔓延,造成隧道内滞留人员及救援 人员 5 人死亡、31 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 15 人重伤),隧道 设施、途经车辆、事故货车及货物严重受损。 经事后核实和技术分析,爆胎和自燃不在同一时间发生, 且发生所处货车的部位不同,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秦后雨发现火情后,迅速返回驾驶室取出车载灭火器进行 灭火,但没有控制住火势。18 时 30 分,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一 8 大队 3 名交警(其中 1 人辅警)乘坐警车(浙 02740 警)巡逻 至事发地,从快速车道经过并发现火情后,下车进行灭火,并 向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增援。18 时 33 分,指挥中心指令吴岙值勤点 3 名驻守交警进入隧道救援,并 实施吴岙福建向卡口(卡口后,先后拦截数百辆车进入事故隧 道,其中一辆为危险化学品槽罐车)。18 时 34 分,第二辆警 车(浙 02026 警)上的另外 3 名辅警发现前方火情后,共同参 与灭火救援。但因火势较大,仍无法控制,于 18 时 37 分,在 事故货车后方设置立桶,阻止后方车辆向前行驶,并进行现场 管制,疏散现场人员。 18 时 37 分,事故货车装载合成革燃烧散发的大量浓烟开 始向前方蔓延;18 时 40 分,暴燃致浓烟突然增大并迅速扩散, 致隧道内环境恶劣。浓烟严重影响事发地前方行驶视线,造成 多车碰撞刮擦后无法撤出隧道,有 10 辆车辆及车内 36 人滞留 在事发地前方的隧道内。 18 时 40 分许,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先后增开五组风机, 加快隧道内通风排烟。18 时 42 分,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 心指令临海北驻点驾驶拖车赶赴羊角山隧道宁波向入口实施 卡口,18 时 58 分,交警完成羊角山卡口,为救援、疏散车辆 腾出空间。19 时 02 分,临海消防救援大田中队 1 车 7 人到达 猫狸岭隧道福建向入口,组成攻坚组,徒步进入隧道展开救援, 营救疏散被困群众 80 余人。19 时 16 分,临海消防救援临海中 队 2 车 12 人到达猫狸岭隧道宁波向,通过双向隧道间的人行 通道逐个进行侦查,于 19 时 20 分判定着火点位置,随即组织 9 攻坚救援,架设 2 支泡沫枪对着火货车实施灭火,19 时 30 分, 火势被控制。 期间,台州高速交警、台州市公路管理局高速路政、台州 消防救援、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及医疗卫生救援(增援)力量 陆续到达事发地,积极引导和救援隧道内阻滞受困的车辆及车 内人员向外疏散。至 19 时 06 分,隧道内事故货车后方 52 辆 车上的 100 多人全部安全撤出,包括一辆大客车上 44 人。但 浓烟过大,救援车辆无法直接进入事故隧道,影响进一步救援 工作。经综合评估现场情况,19 时 09 分,台州甬台温高速公 司打开 4 处隧道汽通所含的 6 扇防火门,19 时 45 分逆转隧道 风机风向。20 时 33 分,最后一名被困人员救出,救援结束。 事故发生后,台州高速交警支队、台州市公路管理局高速 路政大队、台州消防救援支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及医疗救 护等单位快速响应,迅速投入应急救援,为最大限度降低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赢得时间。 据事后检查统计,事故货车载有合成革货物已几乎全部燃 尽,各单位累计投入救援力量 79 人,成功将 400 余辆社会车 辆阻截在火场以外,共搜救出被困群众 18 人,转移疏散 100 余人,指挥通过人通、汽通门自救逃生 11 人。
(三)事故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相继到 达事故现场,成立了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调派增援力量并部 署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现场控制、人员搜救、伤者救治、疏散 安置和善后维稳等工作。9 月 2 日,台州市召开事故善后处置 10 专题协调会,就事故处理工作进行全面会商和对接,成立了医 疗救助组、家属接待组、资金协调组等三个工作组。9 月 5 日 12 时,猫狸岭隧道经全力抢修后恢复通行。 截至 12 月 25 日,在医院救治的 31 人中,29 人已出院,2 人在医院继续治疗,5 名遇难人员遗体已全部火化,社会舆情 平稳。
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1.赣 KG379 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在行驶过程中,其第 5 轴右侧制动器处于拖滞、卡滞状态,导致整个车轮温度升高, 轮胎受高温传导后起火,引燃车载合成革,短时间产生大量有 毒烟气并迅速蔓延,致使隧道内滞留人员及救援人员因大量烟 气吸入窒息伤亡。 2.驾驶人秦后雨日常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 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
(二)间接原因。 1.灵璧中粮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未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牵引车动态监管不 到位。存在“以包代管”问题。 2.新余东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未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定期进行安 全技术检验。 11 3.事故车辆轮胎燃烧后,引燃所载可燃物聚氨酯合成革, 短时间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在隧道内向行车方向迅速扩散,致 使车辆阻滞、滞留人员疏散困难。 4.隧道应急联动预案不够完善,现场应急指挥联动机制需 要进一步顺畅,应急培训演练不到位,处置针对性和专业性需 要进一步增强。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应急预案培训演练不到 位,现场处置时,未能及时发挥广播作用。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G15 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8·27”货车起火 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秦后雨,事故货车实际所有人和驾驶人,对事故发生负 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2.灵璧中粮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法对 灵璧中粮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 3.新余东方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法对 新余东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 4.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建议 对有关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秦后雨,事故货车实际所有人和驾驶人,对事故发生负 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2.灵璧中粮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法对 灵璧中粮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
3.新余东方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法对 新余东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 4.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建议 对有关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编辑 杨利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