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我省开展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并印发《河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鼓励经营者实行赔偿先付制度,快速解决争议,共有2298家大中型商超有序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退货金额4.5亿元。
今年,河北省将进一步扩大无理由退货覆盖面,从消费者关注的异地退货、退货时间、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深入推进无理由退货工作。
开展连锁商超同城异店退货服务。消费者在连锁商场、超市购买的商品,在保持原质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凭有效购物凭证,可在连锁商场、超市所属分公司进行退货、换货、维修等服务。
承诺更长时间无理由退货。引导经营者推出7日以上(不含7日)最高30天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含7天),鼓励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延展到不少于15天,甚至30天;退货条件、方式、流程更加清晰,退货承诺更有利于消费者,同时增加退货保证金,让消费者退货无忧。
发挥品牌效应。在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工作中,探索推行增加承诺者专属的“二维码”元素。这既是消费者对承诺者履行义务的监督,又是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等在诚信方面的约束,凸显经营者在同行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的知晓度、参与度、美誉度。
(燕都融媒体记者呼延世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