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的官职
丞相——早期称相邦,是皇帝以下最重要的官职,被视为“百官之首”。
御史大夫——设立其用以牵制相权,为诸御史之首领,其地位仅此于丞相,故曰“掌副丞相”。
卫尉——负责宫廷的保卫、治安。
中尉——负责京师的保卫、治安。
廷尉——掌刑使。
博士——其职务是“掌通古今”。是唯一有权读禁书的人。
奉常——主办祭祀、宗庙之礼的官员。
郎中令——专司保卫皇帝宫殿之责。
典客——主管少数民族的事务。
宗正——主管皇族内部的事务。
治粟内史——管理农业的官职。
少府——管理皇家私家财富的机构。
郡一级官职郡守——郡的最高长官。
郡丞——辅佐郡守管理郡中的行政和刑狱工作。
郡尉——负责郡的军事和治安。
监御使——负责监督百姓及官吏。可用来牵制郡守。
县一级官职县令——万户以上,为一县之首。
县长——万户以下。
县丞——辅佐管理县中的行政和刑狱工作。
县尉——负责县的军事和治安。
乡一级官职,参见县一级官职设定。
里一级官职同上。
亭一级官职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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