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规定都是从发音的角度,明确下达队列口令要领的。我军《队列条令》规定的下达队列口令的要领,表明队列口令的发音与汉民族共同语普遍的语音规则和音变规律有所不同。从语音的物理属性上看,这些特殊语音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队列口令的声调变化
声调是依附在音节上的超音段成分,主要由音高构成。汉语普通话音节的声调分属4种基本调值:第一声即阴平(调值55),例如“出”“发”的声调;第二声即阳平(调值35),例如“潜”“伏”的声调;第三声即上声(调值214),例如“勇”“猛”的声调;第四声即去声(调值51),例如“战”“略”的声调。
汉语中有些音节连着念时声调会发生一定变化,与单念时的调值不同,这种声调变化就叫变调。这种变调现象在军事语言中同样存在。例如:“勇”,单念时是上声,当紧连其后的一个字也是上声时(例如“勇敢”),“勇”的调值就由上声、调值214,变成阳平、调值35。队列口令的变调不仅仅是上声变调。根据《队列条令》关于“下达口令一般起音要低,由低向高拔音”的要求,至少会出现三种变调现象:
其一,口令“起音”的调值由高变底。例如“向后——转”的“向”,本来是去声,调值51,实际发音时一般变为上声,调值214,与“想”的调值相似。
其二,口令“尾音”的调值由低向高。例如“向后——转”的“转”,本来是上声,实际发音时一般变为阴平,调值55,与“专”的调值相似。
其三,预令需要延长时适当升高调值。上去两声或曲折或高降,不像阴平、阳平那样高而扬并容易延长。因此,末尾为上去两声的预令在延长时,一般要提高原调值,同时,又要保证动令使用最高调值。例如:“向后——转”。“后”原是去声,实际发音时“后”因拖音而出现音高扬起的现象。
二、队列口令的音长变化
音长是声音的长短,决定于发音体振动时间的久暂。在正常发音中,汉语每个音节的音长是大致均等的,如“军、事、语、言、学”。在队列口令中,则要求要有一定的节拍,预令、动令、微歇和拖音都要有明显的节奏,既要使队列中的人员能够听清,又要与队列动作的节奏相和。例如:在行进中下达“立定”的口令时,“立——”是预令,要在队列人员左脚着地时下达,一直延长至右脚着地时才下达动令“定”。迈完这一步的时间就是预令的音长值。不同的步伐,预令音长值也不一样。齐步走标准速度为每分钟116—122步,正步走标准速度为每分钟110—116步,跑步走标准速度为每分钟170—180步,这就需要根据行进节奏来确定预令的音长。
此外,队列人数的多少也对预令或动令的音长有制约作用。队列人数较少时,预令或动音拖音较短;队列人数较多时,预令或动令拖音可适当延长。有的连续型口令的预令和动令都有拖音,例如:“向军旗——敬礼——”。
三、队列口令的音强变化
音强指声音的强弱,与发音体振动幅度的大小有关。发音体振动的幅度称“振幅”,振幅大声音强,反之则弱。队列口令的音强通常强于正常发音,这种音强主要是通过气息的控制来实现的,正如陈汝衡《说潭》所言:“夫气者,音之帅也。气粗则音浮,气弱则音薄,气浊则音滞,气散则音竭。”
语音是由人的发音器官发出来的声音,发音器官通常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气流部分,主要是呼吸器官;二是振动部分,主要是喉头和声带;三是共鸣部分,主要是咽腔、口腔和鼻腔。根据队列口令的音强需求,《队列条令》对口令的发音部位提出了特殊要求:“下达口令用胸音或腹音。胸音(即胸隔膜音)多用于下达短促口令;腹音(即由小腹向上提气的丹田音)多用于下达带拖音的口令。”实际上,这是对气流调节部位的要求。队列口令按照这一要求发音,就会形成与平时发音不同的音强和音色。长期在部队从事室外训练场组训任务的教员,当他们在教室里授课时,有些人也往往难以改变这种特殊的发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