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业绩材料由考察对象本人撰写,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业绩材料标题为《XXX同志工作业绩材料》。
三、材料主要反映公示对象近三年负责或分管的工作、熟悉领域和专业,组织或参与完成的重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业绩等。凡属参与完成或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
四、工作业绩材料一般在800字左右,(非领导600±50字,领导800±50字)
五、格式:
(一)纸张及页边距
A4纸,上4下3左3右3。
(二)字体
文章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一级小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小标题为三号GB楷体,正文为三号GB仿宋。
(三)落款
阿拉伯数字(例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