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印发了《关于2017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拟命名名单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遥感测评、第三方调查、专家实地考查和综合评议结果,经研究,拟命名江苏省常熟市等4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河北省黄骅市等35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魏县等79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等19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
《公示》公布的2017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拟命名名单中,河北省的黄骅市、辛集市入选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魏县、曲周县、任县、威县、涿鹿县、承德县、东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入选2017年国家园林县城。
《公示》提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命名的2017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14天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寄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25日
*010-58934023
传真:010-58934690
电子邮箱:jsbcjsylc@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园林绿化处
邮编:100835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图:网络
编辑:李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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