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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四川霖澳
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事人如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复核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
复核只能有一次,已经复核过的,就是最终的责任认定。
对复核过的结论不服的,不能起诉交警队。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赔偿,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可能根据事实情况,对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予以变更。
关于申请复核的流程、所需文件,建议请律师介入其中,没有申请复核的客户,此次复核结果将是最终责任认定!
(以上内容由四川霖澳律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