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人」这个词最早来自英国,当警察发现有罪案发生时吹响口哨,以引起同事以及民众的注意。
目前我们所指的「吹哨人」是为使公众注意到政府或企业的弊端,以采取某种纠正行动的人。
「吹哨人制度」起源美国,在建国之初政府机构不健全,经费、资源各方面也存在不足,政府将一些事项授权给个人行使,并允许私人分享执法收益或者提供一定奖励。
我们在美国西部片中看到的「赏金猎人」就是这种制度安排。在过去美国荒芜的西部,一些逃犯游荡在这里时,当地的治安部门没有那么多人手来追捕他们。因此,他们会张贴悬赏缉拿海报,为成功逮捕逃犯者支付高额的报酬。为了这笔酬金,赏金猎人就会毫不留情地追捕这些不法之徒,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抓住逃犯,无论死活。
在当代美国,「吹哨人」提供准确的违法信息并协助执法,事成之后举报人可以分享到10%到30%的甚至更高的罚金、赔偿等执法成果。
在美国当前的「赏金猎人」中,最有名的当属有“猎狗”称号的杜恩·李·查普曼,在27年的「猎人」生涯中,他抓捕了6000多名取保候审的逃犯,他的大名令逃犯们闻风丧胆。
同时,他也是一位颇具争议性的人物,曾在年轻时因谋*罪入狱。出狱后,他以抓捕逃犯换取赏金为生,成为一名职业「赏金猎人」。最辉煌的职业生涯是于2003年在美墨间进行跨国大追捕,抓获了犯下强奸罪的高级化妆品牌蜜丝佛陀继承人安德鲁·斯特勒,完成了连美国FBI都没能完成的任务。
美国的相关制度沿用至今,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赏金猎人责任和资质认定法」,对相关的赏金猎人的权益进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