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人”(Whistleblower)这个词起源自英国警察发现有罪案发生时吹哨子的动作,以引起同僚以及民众的注意。
而从此延伸出来,目前我们所指的“吹哨人”是为使公众注意到政府或企业的弊端,以采取某种纠正行动的人。
同时为了避免“内部人”或“告密者”这样的名词可能传递的负面印象,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吹哨人”的说法。因很好地传递了为社会公义挺身而出的正面形象,“吹哨人”一词一直沿用至今。
而吹哨人制度是指掌握有关违法活动信息的人,将信息向公众或监管执法机关报告,并在执法成功后分享所获执法收益的制度。
在起源地美国,吹哨人制度最早可追溯到200多年前的建国初期,当时政府机构不健全,执法经费、资源等方面也存在不足,政府将一些执法事项授权给个人行使,并允许私人分享执法收益或者提供一定奖励。美国西部片中常见的“赏金猎人”就是这种制度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