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企业必须提供口罩文件,复工企业需要口罩怎么办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3-06-28 22:31:11

龙岩市永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

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省外返岗员工

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返永务工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永新冠防指〔2020〕19号),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含项目工地)复工复产省外返岗员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及员工自我管理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企业负总责的省外返岗员工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制

1.湖北和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由企业负责提前通知其暂缓返岗,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进入永定区域范围。

2.湖北和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之外的其他省外区域员工,凡企业(包含农业、工业、建筑业等各行业)复工复产需要返岗的,由企业履行相关报备手续;员工在入岩前,可通过“e 龙岩”微信公众号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员工入永后、返岗前,由企业按规定落实隔离观察措施。由企业对其员工健康管理服务负总责。

二、实行企业省外员工返岗前“一报备一告知一承诺”制度

3.“一报备”制度。省外员工返岗前,由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报备员工返岗情况(永定工业园区内企业向工业园区管委会报备,龙岩经开区在高陂红线内所属企业同时向龙岩经开区、高陂镇报备)。企业报备省外员工返岗情况时,须明确提交省外员工的总人数、地域情况及员工姓名、联系方式、入永前 14 天健康状况及活动轨迹情况等详细资料。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企业报备情况,提出健康管理服务的具体指导意见。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将经报备的返岗省外员工名单上报区指挥部群防群治组汇总移交区交通检疫组,由所在企业负责,定点、定时、定人数前往各交通检疫点统一接人,其中牵涉到市管交通检疫点的,由区交通检疫组负责沟通、协调。

4.“一告知”制度。企业向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报备省外员工工返岗情况时,应告知拟返岗省外员工的个人详细情况、住宿安排及跟踪管理服务方案。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将返岗省外员工纳入健康管理服务台账。

5.“一承诺”制度。企业报备省外员工返岗前,应与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承诺书,承诺遵照《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学观察对象管理方案》规定,按“一人一单间” 要求,为省外返岗员工(含家属,下同)提供隔离期间的住宿,配备专人跟踪管理服务。如返岗员工在企业厂区外租房居住的,企业还须向租房所在乡镇(街道)告知返岗员工具体情况,并配备专人跟踪管理服务。

三、实行企业为主、省外返岗员工居住地乡镇(街道)为辅的双重健康管理服务制度

6.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省外员工返岗前隔离住宿场所的准备工作,对隔离条件进行现场核查把关。如企业确有困难的,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应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7.企业在交通检疫点接到省外返岗员工后,应第一时间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按“一人一档”要求,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严格落实每日动态健康登记制度(由企业安排专人进行体温等健康状况检测,并于每天 9:00、16:00 前将检测情况报送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如隔离期间,员工发生发烧、咳嗽等不适应症,应立即上报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该员工送往定点医院就诊治疗。

8.企业省外返岗员工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应积极配合、督促企业落实员工返岗前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如员工发生发烧、咳嗽等不适应症时,应立即督促企业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该员工送往定点医院就诊治疗。

9.高陂镇要加强与龙岩经开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配合龙岩经开区建立红线内企业复工复产省外返岗员工健康管理服务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顺畅、无缝衔接。

10.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大疫情防控及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指导企业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抓好各类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公共活动场所等区域的消*防疫工作,建立健全员工每日健康检查及健康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保障、人员进出管理等疫情防控制度,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保障生产“两不误”。


龙岩市永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定区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稳妥有序推进企业

和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现将《永定区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稳妥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永定区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

稳妥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的意见》要求,为做好我区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切实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产、重点项目复工,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措施

(一)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1.认真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督促各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负责人亲自担任组长,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食堂、员工宿舍、交通工具等全覆盖。同时,要求各企业明确一名副总经理(或相应职务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向属地防控机构报送疫情防控、复工、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

2.强化企业用工健康防护。指导督促各企业通过安排错峰上班、实行弹性工作制、综合调剂带薪休假、居家办公、远程会议等方式,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要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场所出入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要切实遵守食品安全有关法规,规范食堂卫生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盒饭制,由食堂安排专人统一送至办公室、车间、宿舍;确需采用集体就餐的,应分批、错时、错峰,并尽可能实行配餐制,减少排队时间,人员就餐间隔必须在1米以上,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就餐说话。职工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3.加强返程返岗人员管理。外省返岗人员实行隔离居住。湖北(武汉)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和非紧急返岗人员暂缓返岗。其他返程返岗人员要及时向所在企业、乡镇(街道)报告个人旅程信息和健康状况,由所在企业、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结合近期旅行史重点关注是否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对于发现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送当地定点医院就诊。

(二)分类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1.支持符合生产医用物资条件的企业加快转产。支持帮助海莲纸业等有条件、有潜力转型生产口罩等医用物资的企业列入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实施“一企一策、一日一调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加快促进企业完成技改,早日投产。

2.保障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立即复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行业企业,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已复产的要继续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努力提高生活物资和城乡运行保障服务能力。

3.组织园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国企投资等项目加快开工复工。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坚持年度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抓紧对本乡镇(街道)、本行业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抓紧推动项目实质性开工复工,特别是永定工业园区、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文秀产业园三大产业发展平台和靖永高速、莆永高速坎市互通、创业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国企投资项目要加快组织复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稳定当前投资形势。

4.抓紧开展春耕备耕。各乡镇(街道)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压力加大的实际,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推动一批“菜篮子”商品保供基地、惠民生鲜超市复工复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更好保障省内市场需求。抓紧组织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调运工作,全面落实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指导帮助群众开展春季耕种和田间管理。

5.推动其它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未复工的企业、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复工复产清单、时间表,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组织企业、项目分批有序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复产复工计划,提前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产准备。旅游、休闲、娱乐、影剧院、博物馆等领域,不具备条件的可暂不开门营业。

6.规范复工复产程序。各乡镇(街道)、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安排、防控措施督促落实等工作。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前需填写《龙岩市永定区2020年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提交属地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同意后报区工信科技局备案。重点项目复工前需填写《龙岩市永定区重点项目复工申请表》提交属地乡镇(街道)、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责任单位同意后报区重点办备案。

(三)努力提高复工复产保障能力

1.加强防护物资保障。在保障一线医护人员防护物资的基础上,优先满足铁路、公路、邮政、公安、乡镇(街道)、生活服务业企业等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防护用品需求。企业必须配备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体温枪、应急药品等必需的防疫物资,保障疫情存续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劳动作业基本的防护需求。

2.坚决落实省市政策。认真落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二十四条措施和市二十三条措施。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给予信贷财政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机构作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用、减免中小企业租金、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复产复工组织、给予企业稳岗奖励、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支持企业生产疫情物资、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攻关、进一步扩大网络消费、鼓励跨境电商加大进出口;强化项目建设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强化项目储备支持、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完善企业帮扶机制,完善援企协调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和兑现、深入开展督查推进。

3.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是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加强新招录人员、转岗换岗人员和休假复工人员的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防止忙中出乱,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件。

4.加强项目服务保障。要全面落实区领导挂钩重点项目机制,指导重点项目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项目服务保障,开通一站式审批绿色通道,对急需审批的事项实行预约办、现场办。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全程网办”“手机端办”“自助快办”等不见面审批模式,无法按时提供纸质材料的,原则上可待疫情解除后补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组建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区领导、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挂钩区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帮助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项目如期复工复产。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疫情防控和推动企业、项目有序有力有效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清单式管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乡镇(街道)和园区要落实属地指导监督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到应对及时、防控有力,确保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三)加强督促指导。区工信科技局、重点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指导组,下沉一线指导督促各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复工复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区大督查大落实办要对复工复产工作加强督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不力的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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