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而我又在百度中搜索休息权的涵义。看到被大多数学者和法律工作引用的是《法学词典》的解释:
《法学词典》的解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疲劳得以解除,体力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展;保证劳动者有条件进行业余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保证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料理家庭和个人的事务,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
《法学词典》自1980年问世,1984年出增订本。关于休息权的解释,在为加油员争取权益时,会起到很大帮助。怕仅凭网络中获得的资料不能为法官采信,就托朋友全国书店购买。两个月多后,终于在当当网买购到一本旧书,原价6元,现价56,运费14元。今天刚刚到。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厚厚的书页。
惊喜地发现词典中不但有休息权的解释,还有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的解释。
更为意外的惊喜是,泛黄书页中除了有原书拥有者的一张购书小票,还有一套T31特种邮票。这也算是对我精心调研,为一线加油员工人奔走而鸣冤叫屈的一份犒劳。倍感欣慰的同时拍照分享给我的读者。感恩原购书者与我有缘。
三、《法学休息权、休息时间、工作时间的解释:休息时间: 劳动者按照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的规定免于执行劳动职责而由自己支配的时间。(p316)
休息权: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疲劳得以解除,体力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展;保证劳动者有条件进行业余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保证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料理家庭和个人的事务,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p316)
工作时间: 劳动者按照企业等单位的规定完成工作的时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是劳动力的正常状态的维持决定工作日的界限,相反地,是劳动力每天尽量的消耗(不论是多么强制多么痛苦)决定工人休总时间的界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95页)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作时间服从于资本家剥削工人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作时间是不受剥削的劳动者为国家发挥自己劳动创造能力的时间,也是为自己而工作的时间。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制度,是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或工作计划的保证,所以法律规定劳动者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任意进行非生产性活动。工作时间制度又是保证劳动保护和劳动者休息权所必要条件,所以法律规定企业等单位的领导,不得任意加班加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作时间的长度,取决于社会生产的发展水平。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时至十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得斟酌办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采取逐步缩短工作时间的方针。一般国营企业采用8小时工作制。特别繁重或有害健康的工作实行七小时或六小时工作制。如煤矿井下作业实行四班6小时工作制,化工有毒有害行业工人实行六小时至七小时工作制。(p36)
结语:
吾以为,休息时间是为行使休息权免于执行劳动职责而由自己支配的时间。当你了解了什么是休息权,什么是工作时间,什么是休息时间,关于加油员两班倒24小时工作制我要研究的课题,应该迎刃而解。
本人曾从事劳动人事工作多年,爱好研究人力资源专业,有意探讨相关话题。如有咨询或交流,请在微头条@高福自媒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