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还是不合法,这件事我们还得要从源头讨论:到底是要依法,还是要依国情?这两点区别,我认为非常重要。
在讨论保安上十二个小时班是否合法之前,我想先讲两件事:
第一件事:
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为意大利几家外卖公司工作的六万多名外卖员一直没有签署固定报酬的非永久合同。
这其中就包括外卖公司平台没有为这六万多名外卖骑手支付社保和保险金。
而意大利就以外卖平台违反劳动安全规定为由,罚款外卖平台7.33亿欧元,折合人民币50多亿元。
50多亿元的处罚力度,这么一对比,高下立见。
而起因,只是因为外卖平台没有支付外卖骑手社保和保险金以及合同问题。而这个问题,我们的外卖骑手应该能够懂其中的差别。
第二件事:
3月16号,根据纽约时报报道,网约车公司优步宣布,将把在英国的网约车司机重新划分为能享受最低工资、带薪假期、和退休金计划的劳工,该决定自本周三起生效。
而优步之所以愿意做出如此大的妥协和牺牲,不是优步良心发现了。而是在上个月,英国最高法院判决优步网约车司机有权获得更多保护。
尽管优步还未给这些网约车司机提供所谓“全职雇员”的待遇,网约车司机无法享受包括陪产假、产假、遣散费及其他福利。
但优步的这一举动,可以说给全球的网约车平台都上了一课。
现在我们再来看这个问题:保安上十二个小时班合法吗?
在《劳动法》里,对此有着明文规定:
《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要依法,那么保安上十二个小时的班还没有加班费,那么这就是违法的。
我知道,有很多很多人会说,我们情况特殊,我们还需要时间去发展。的确,这一观点我是同意的。
但我们也不要忘记,依法和依情,这背后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在刑法学中,这就相当于探讨要程序正义,还是要结果正义是一样的。
如果我们有法不依,而去说情况不同的话,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不公正现象会进一步出现,且会有扩大的趋势。
看看今天的企业招聘条件,什么996、007,两班倒、三班倒而没有加班费的,太常见了。这是不合法的,但我们却可以用一句情况不同而搪塞过去。
那什么时候情况才会相同呢?这是一个玄学问题,几乎找不到标准的答案。而有法,却不依法;有程序正义,不去追求程序正义,反而跑去追求结果正义。
这不是荒唐吗?
罗sir在此想阐述的观点是:特殊情况必须要特殊对待,但我们也不要忘记,如果凡事都有例外和特殊情况的话,那么法,又会变成什么。
因此,我想表达的是,特殊情况的确应该特殊对待,但我们如何去定义这个特殊情况?如何去定义这个特殊的标准?
如果保安上十二个小时班是合法的话,那么企业、工厂工人、是不是也可以上十二个小时班而不拿加班费?996是不是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存在?
我们要小心,那些看上去貌似“通用”的道理,实际上是相当狭隘,相当空泛的。
如果不依法,不遵照程序正义,那么我们会变成什么样?我们的生活当中会充斥着什么?
这一点,光是想想都觉得浑身颤栗难安。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但我们的缺点就在于,凡是都喜欢模糊化,喜欢空泛化,这其实是相当不好的。
正如我之所以不太喜欢看《奇葩说》,其中一个很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很多辩题其实是没有什么可探讨的空间的,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有一个普世标准在那里的。
而我自己也不缺乏那么一个探讨的思路或者灵感。
我们在一些问题上,应该有清晰的边界,这个边界不应该被模糊、不应该被概念化。
END.
作者:罗sir,新青年的职场内参。点击【关注】,每天与你分享职场干货与个人成长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