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500克价格,海龙价格50克多少钱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3-10-31 09:39:41

6月8日,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2021年总第75场)上,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吴岳德介绍,5月28日至6月7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宗。主要有三种类型,包括哄抬价格、“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现将6宗违法案例公布如下

↓↓↓

案例一:荔湾区桥东市场某蔬菜档哄抬价格案

2021年6月3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6号)》,将石围塘街调整为封控管理区域,当事人经营场所位于石围塘街封控管理区域内。当事人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大幅度提高本地菜心的销售价格(15元/500克),远高于当天(6月3日)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中本地菜心零售价(4.655元/500克)。

当事人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大幅度提高蔬菜销售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和案例三:番禺区南浦综合市场某猪肉档加价销售猪肉案

2021年5月30日,执法人员对番禺区南浦综合市场进行检查,发现市场内某亮猪肉档和某彬猪肉档在销售瘦肉、排骨等商品时,收取标价以外未标明的费用。

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分别立案调查。

案例四:番禺区洛浦冯某某食品店加价销售猪肉案

2021年5月30日,执法人员对番禺区洛浦冯某某食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售的部分商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五:荔湾区茶滘市场蒋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1年6月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荔湾区茶滘市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西红柿、土豆、冬瓜、娃娃菜等农副产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六:花都区某药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近日,执法人员对花都区新华街曙光路的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销售的口罩未明码标价。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对趁疫情哄抬物价等行为

零容忍!

各位街坊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政府服务热线电话

“12345”或“12315”举报

广州疫情牵动人心

但是在防疫紧要关头

仍有人不遵守防疫管理规定

隐瞒活动轨迹

甚至殴打民警

最终被刑拘

6月8日上午,广州市召开疫情防控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会上,广州警方通报了违反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的6个案例。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炳升通报了广州警方近日依法查处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的6个案例。详情如下:

第一类

依法查处隐瞒旅居史、接触史行为的案例

5月25日下午,家住番禺区大石街北联村的祝某前往荔湾区白鹤洞街某小区探望父母(其父母在30日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祝某后因出现咳嗽、发热症状,先后于6月2日、4日前往医院就诊,但祝某未如实告知医生近14天内的旅居史,隐瞒曾与确诊病例接触以及到过疫情高发区的事实,后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至6月6日祝某被采取隔离措施前,其活动轨迹已涉及番禺区大石街辖内医院、球场等公共场所,导致部分群众成为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需要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引发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

目前,祝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第二类

依法查处散布谣言行为的案例

越秀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广州某广告有限公司的公众号于6月2日11时30分发布了一则“越秀矿泉瑶台片区2名染病人员带病逃脱”的涉疫情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警方抓获了该公众号的实际控制人林某。目前,林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5月31日21时许,冯某虚构事实,编造出其出租屋室友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信息发给其姐姐。由于冯某曾于5月24日在其姐姐位于白云区黄石街道的家中居住,此消息造成黄石街道等防疫部门紧急采取防控措施。经调查,冯某的室友并未感染新冠肺炎,其行为引起群众恐慌,致使街道、公安机关和防疫部门出动大量人员、资源进行处理。目前,冯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第三类

依法查处不配合疫情检测行为的案例

6月6日下午,从化区公安分局城郊派出所民警会同政府部门防疫“三人小组”,拟对城郊街新城西路某旅馆的住客肖某进行现场核酸检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肖某仍然拒绝开门配合,故民警向其宣读了《广州市从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1号)》等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后在准备检测时,肖某手持铁叉暴力攻击现场执法民警,被民警制服并将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肖某因涉嫌袭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第四类

依法查处擅自离开封控区行为的案例

按照5月29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3号通告要求,荔湾区海龙街属疫情防控区范围,区内所有人员以居家为主,停止非日常生活必须的一切活动,不得外出。5月31日,海龙街居民吉某到疫情防控执勤点,要求离开疫情防控区。现场执勤民警耐心向其解释,按照13号通告要求不能离开疫情防控区,请其回到住处,并多次劝阻和警告其不得冲卡。但吉某仍强行冲卡,殴打制止其冲卡的民警和辅警,造成民警和辅警受伤。目前,吉某因涉嫌袭警,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6月7日上午,荔湾区公安分局中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内海南村有3名男子违反居家隔离防疫要求,在海南村2队鱼塘钓鱼,民警随即将3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经查,梁某等3人均为该村村民,其行为违反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5号通告中“严格居家,足不出户,执行封闭管理”的规定。目前,梁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为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布通知

要求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包括电影院、剧院、KTV等

一、严格公共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公共文化旅游场所全部停业。

(二)全市其他区域各类公共文化旅游场所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1.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KTV)、上网服务场所等)暂停营业。

2.旅游景区密闭室内部分暂停营业。

3.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及旅游景区室外部分限流50%, 实行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旅行社带头不组团离穗、不出省旅游。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

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减少人员聚集。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规模、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鼓励通过云看展、云旅游、云赏剧等多种线上方式,丰富文化广电旅游产品供给。

四、各单位从严从紧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来源:澎湃新闻、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上观新闻、广州日报

来源: 潮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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