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2月,彭德怀在湖南湘潭地区进行调查研究。
这次回乡调查,正值“大跃进”高潮,全民大炼钢铁,彭德怀在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村中普遍存在的浮夸风和脱离实际的大炼钢铁的做法,进行了批评和纠正。
在共产党人眼里,干部就是人民的公仆,是为群众谋利益,为人民服务的。领导工作,说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彭德怀从来都把自己看作人民的勤务员,也这样来要求其他干部。“大跃进”中,一些干部摆不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工作作风生硬,方法简单粗暴,甚至滥用权力,搞强迫命令,打人罚饭,严重脱离群众。
彭德怀在湘潭调查时常常语重心长地对干部们说:“当干部的,工作要深入,作风要朴实,要关心社员的生活和疾苦,不要当干部老爷,要当群众的勤务员。”
离开家乡前,彭德怀殷切叮嘱当地干部,要好好地发扬党的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要求努力保持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并郑重地对家乡的干部、群众规定了一个极有针对性、具体基本的“十不准”的“约法三章”:即今后再不准搞瞎指挥,不准搞浮夸,不准说假话,不准搞强迫命令,不准打人骂人,不准克扣社员口粮,不准拆毁社员的房屋,不准乱伐山林,不准挖社员的祖坟,不准断社员的烟火。
一枝一叶总关情,这些举措和要求,包含着彭德怀爱护人民、服务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真挚情感。他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具体贯彻于实际工作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中,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对于纠正“五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人心,扭转经济困难的局面,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回京后,彭德怀如实向党中央和*反映了问题。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他先后七次在小组会上发言,反映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于7月14日给*写去一封信,在会上产生巨大影响。
*外出视察总要事先约法三章不管是在我们国家处于建设时期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不管是到落后地区,还是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每次外出视察,事先总是一再向地方提出体恤民情、廉洁奉公的“约法三章”:不要影响群众;不搞特殊化;轻车简从,不要搞前呼后拥的陪同。在吃饭方面,每到一地,*也都事先声明,不要当地干部陪吃陪喝。饭菜也很简单,一般每顿饭是四菜一汤。
◆1979年7月,*在安徽黄山白鹅岭与黄山调频电视转播台工作人员合影。
1979年7月,复出不久的*在安徽视察期间,其中有一项行程是安排*登黄山。当时正值黄山旅游的高峰期,登山之前,*就对陪同的安徽省委*万里提出“三不准”:“第一,不准妨碍群众游览;第二,不准省委同志来陪;第三,不准搞特殊化。”
尽管*再三叮咛,跟随*前后的保卫人员为安全起见,还是想悄悄地控制一下人数。*发觉以后,十分严肃地说:“要让群众上山,不要搞得戒备森严。”
*在黄山的“三不准”,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亲民、爱民的公仆意识。
叶剑英回乡约法三章新中国成立之后,叶剑英曾先后三次公开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广东省梅县。
1953年,时任中共华南分局*兼广东省主席叶剑英第一次回乡走访。这次回乡主要是了解各地对粮、油、布实行统购统销的准备工作和群众的意见、要求,在梅县停留了一天半;第二次回乡,是在1971年,叶剑英出差从福建到广州顺道,坐飞机到兴宁机场,坐车于次日下午抵达梅县后,只停留了25 个小时;第三次回乡,则是在1980年 5月13日至17日,83岁的叶剑英携叶选平、叶选宁、叶选廉等十来位家人专程回乡。
叶剑英深受客家文化熏陶,他喜欢客家美食如味酵粄、炒番薯叶、芫荽猪肉汤等,喜欢广东汉剧、客家山歌,他每次回乡,不忘视察母校、探访旧居、看望乡邻亲友、参拜父母的墓地,是个念旧追远重情义的典型客家人。
叶剑英的每次回乡,都是身居高位的他与老百姓的一次亲密接触、是对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措施在最基层的深入调研,也是一次共产党人崇高品质的生动展示。
1953年叶剑英首次回乡时,是自带被盖、行军床、粮食、炊具,曾在松口横山西码头停船、做饭、歇夜。他不但听取梅县、丙村区的工作情况汇报,还摸黑走访群众,亲自到松口圩镇走访布店、国营粮店、油盐京什店。
1971年叶剑英再度回乡期间,他马不停蹄地视察了兴宁合水水库、龙北钢铁厂、四望嶂煤矿、梅西水库、东山中学、雁洋公社雁上大队等,其中,1月7日天刚蒙蒙亮,他就独自去东门塘菜市,仔细询问肉菜价格和粮价。
1980年,叶剑英带着子女专程回一趟故乡梅县。故乡的群众闻讯后十分高兴,准备好好地接待这位功勋卓著的革命老帅。
◆1980年5月,叶剑英在梅县旧居同亲友一起品尝家乡的客家菜。右二为习仲勋。
然而,叶剑英也早有准备。在回梅县之前,刚到广州,他就严肃认真地给地委定下规矩,并叫人传达下去,这一规矩即“约法三章”:一是不要惊动群众,不搞迎来送往;二是不铺张浪费,不准宴会请客,吃家乡饭菜且只吃三菜一汤;三是不准送礼馈赠。
到了梅县,吃第一顿饭时,负责接待的同志觉得饭菜太简单了很过意不去,便好心好意多安排了几道家乡菜,请叶剑英品尝。叶剑英走近饭桌一看,超过了他原先的规定,于是坚持把多余的菜品端走之后,他才入座就餐。
半个多世纪以来他首次在旧居用餐,也只是简单饭菜……回到家乡村里那天,叶剑英事先就对工作人员专门交代,一定不要给家乡的群众增添负担,大家都从地委招待所自带干粮。中午吃饭时,叶剑英决定,也请家乡的亲友吃三菜一汤。于是,做了三个地道的客家菜:一盘梅菜焖猪肉,一盘酿豆腐,一盘炒番薯叶,一盆丸子汤。叶剑英与亲友们同坐一桌,边吃边聊,亲密无间。他的随行人员吃的都是从地委招待所自带的简单干粮。家乡的人民群众不仅目睹了德高望重却平易近人的开国元帅的超凡风采,更领略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质朴清廉的优秀作风。
谭震林深入基层视察“三不准”新中国成立后,谭震林长期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他经常到下面视察,了解基层情况。每次动身前,他都要“约法三章”:不准搞迎送,不准搞接风洗尘,不准随从人员购买内部物品等。
这个“三不准”原则和规矩,谭震林不管走到哪里,都一律严格执行。
谭震林是湖南攸县人,有时家乡有人带些豆腐乳、辣椒、腌姜之类的特产送给他。他总是告诉家乡人不要带东西,推脱不掉的就坚持付钱。一次,攸县物资局的工作人员来京,给他带了一小桶菜油、一袋大米,他不仅付了钱,还在后来到攸县考察时,当面批评了物资局长,强调以后不要再送东西给他。
◆谭震林
谭震林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而且也同样严格要求子女亲属,绝不容许子女亲属利用他的威望拉关系、走后门、搞特殊。1949年,他的胞弟找他借公款做生意,他严厉地说:“我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的主席,不是谭家祠堂的主席。我要为国家、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公事,而不能为自己的家、为自己的兄弟办私事。”
三年困难时期,谭震林听说家乡有亲友向组织伸手要物资,便立即给攸县县委写信:“有人利用我的名义,向你们要东西,批供应物资,这种行为是犯法的。你们必须立即制止!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他有什么特殊需要,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谁都无权违反国家制度批东西给任何人。”
谭震林去世后,孩子们打开他的衣橱,竟然找不到一件满意的衣服为他穿戴,几乎所有的内衣都是缝补过的,只好临时买了一块普通的白棉布,赶做了一套内衣。
彭真1986年回乡约法三章始成行彭真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那场灾难之后,于1979年春天再度复出,进入党和国家*的行列。复出后的彭真把相当大的精力用在了法制建设上。
1986年5月底,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彭真到山西视察工作期间顺便又一次回乡。这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诬陷迫害、在党中央正式为他平反昭雪后的第一次回乡。
临汾地委*杜五安专程从临汾赶到太原,代表家乡人民来请委员长回去看看家乡的变化。
杜五安对彭真说:“您不回去看看,就违了家乡父老和基层干部的心意,大家会对您有意见的,我回去也不好交代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