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包拯将线索查到了郡主跟崔尚书身上。
郡主和崔尚书是凶手的结论,有动机,有身手,还有崔尚书的那把剑作为证据。
这样的结果,无疑对大宋和高丽的子民都是最好的,既避免了两国的战祸,两国百姓的流离失所,也让大宋的处境不那么被动。
高丽内部矛盾,却祸及庐州城和边境百姓,他们心虚,两位皇子死在了大宋,大宋于理有亏,双方的结盟,只会更顺利,更和谐。
事情到这里,其实就该暂时告一段落了,大家要的“真相”也都有了,谁都没把握继续往下查,会查出什么样儿的结果,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借用庞太师对小艾的死的形容:这个女子,死的太是时候了,真凶是她也是她,真凶不是她也是她,谋略上,她必须死。
从谋略上看,真凶是崔尚书他们,那就是他们,即便真凶不是他们也是他们。
可包拯哪管这些,他只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
包拯拿自己和包大娘做赌注,拼上性命想要一个公道,但这些公道,都是建立在“牺牲”另一部分无辜者的前提下的,这种“正义”,这种“公道”,其实就是一种死循环。
02、真相从来都不只一个小时候看,包拯坚持的“真相只有一个”,这是对的。
但经历过许多事以后,回头再看,这才发现,“真相只有一个”,那从来都是在“理想化”的前提下才成立的。
包拯的做法很耿直,是非观也很纯粹,深刻秉持着,是非对错,没有灰色地带,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的道理。
这个时候的包拯,从思想和处事上,其实都处于成长期。
在家有包大娘给他兜底,对外,得到了八贤王的赏识,这种年少时的义气和耿直,八贤王大约也有过,所以他感叹自己也年轻过。
他从包拯这里,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所以他对包拯有一定的纵容和期待,在高丽太子皇子的案件中,自觉地替包拯承担了许多压力和危机。
但在大局面前,是非曲直,是需要些“糊涂的取舍”的,人在做事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分寸感和界限感。
显然,包拯是没有的。
他没有做事情适可而止的分寸,更没有在其位谋其政的界限。
在高丽使节这个连环*人案件中,不纯粹是追查真凶的问题,两国邦交才是重点。
往严重了说,包拯这不依不饶的处理方式,时不时朝令夕改的言论,导致高丽方一次次上书高丽王,发动战乱的后果,都是他承担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