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也经历了从补贴到补贴退坡,再到平价上网的三个阶段。目前分布式工商业上网已无补贴,户用上网仍有3分/度补贴。
2013年之前,分布式发电定价还没有独立于集中式发电。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对分布式光伏提供0.42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2015年,我国进一步放开限制,允许分布式发电在“自发自用、余额上网”和“全额上网”中进行选择,后者让分布式发电也能以集中式三类资源区的电价上网。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光伏相关技术取得突破,光伏设备价格也随之大幅下降,维持在0.42元/千瓦时的光伏补贴缺口正不断扩大。
2018年1月份开始,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出现了首次补贴退坡,至0.37元/千瓦时。随着光伏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国家发改委在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再进行补贴,户用光伏电站2021年仍有3分/度的补贴,2022年1月开始执行。
我国补贴政策对光伏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产业链早期的降成本,并逐步形成市场机制进入平价时代。随着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显。2022年起,无论是集中式还是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都不再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虽然各级地方政府还存有政策接力,但这意味着光伏发电产业已具备相对成熟的市场化条件,行业平价时代来临。
2.5 海外光伏电价:六类主流模式,市场化是发展方向
海外光伏电价主要是有“FIT(固定电价)”、“FIP(溢价补贴)”、“Net(净计量)”、 “PPA(长期购电协议)”、“RPS”配额制 “REC”绿证、成本补贴,等6类的主流模式。
FIT(Feed-in tariff固定补贴政策),是指购电方按照政府规定的“义务收购电价”,从发电方购买长期电力的模式。义务收购电价=标杆上网电价(政府规定,通常是燃煤发电价格) 补贴电价(政府规定)组成。不同国家在电价的最终承担者上有不同规定。以德国为例,FIT模式高于标杆电价的部分通常最终是由用户支付。
FIP(Feed-in Premium溢价补贴政策),是指购电方按照“溢价后电价”从发电方购买长期电力的模式。溢价后电价=市场电价 溢价补贴(政府规定)组成。与FIT不同的是,FIP是在市场电价的基础上,加上政府补贴部分组成,补贴溢价最终由政府买单。而且FIP定价会随市场电价波动,而FIT是独立于市场的政府定价。
Net净计量模式,是指用户发电量超过自身需求量时,可以将电量输送至电网以换取信用额度或出售。出售的价格视不同国家规定,可以是当前市场零售电价、批发电价、往期均价、或者是打折后电价。该模式类似于我国的分布式上网政策。
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长期购电协议),是指发电方自行与购电方签订协议,确定购电价格、年限和购电量,也是光伏市场化后的主流定价机制。PPA机制长期锁定价格,对于光伏发电方和购电方都可以起到对冲价格风险的作用。近期,从PPA模式中又衍生出了一种新的协议—VPPA(Virtual PPA)虚拟购电协议,本质上是价差合约,仅用于发电方和购电方的财务结算和绿证转移,并不产生实际电力输送。
配额制(RPS) 绿证(REC)模式是碳减排与碳市场的基础。配额指的是政府先规划新能源发电市场份额,并要求责任主体承担一定量的购买义务,未完成配额义务的需要缴纳相应的罚款。绿证是对进行新能源发电厂商颁发的一种凭证,每诞生一张绿证就代表1000度新能源电力上网。绿证通常在市场中可以被自由交易。这类模式的核心是电量激励,由运营商支付市场电价部分,绿证购买方支付额外的绿证价格部分。相当于由购电方支付发电方的补贴价格,以此来完成购电方的节能减排义务。
投资补贴模式的核心是成本激励,以市场化招标确定电价,由政府给予发电方成本上的补贴、或税收上的优惠和抵免。印度采用的是VGF(Viability Gap Funding)可行性缺口补助基金模式。美国采用的是ITC(Investment Tax Credit)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给予新建的光伏设备税收抵免额度。
美国方面,早在1978年,美国公共事业管理法案RUPRA就规范了市场化定价及浮动制度购买新能源电力的机制。90年代后,美国开始在PPA基础上实施RPS配额制,但各州具有自主裁定权;截止2021年底已有32个州引进该机制。2006年,美国“ITC”联邦投资税收抵免政策首次将大型及户用光伏发电设备纳入税收补贴范畴。
德国方面,2014年之前采取的是全面FIT模式。2014-2016年逐步切换至FIP与FIT并行,分别适用于100kw以上与100kw以下发电规模。2017年开始,德国以750kw为分界点,往上实行PPA市场化招标,100kw-750kw继续实行FIP溢价补贴,100kw以下小型分布式保持FIT固定标杆电价。
日本方面,2012年之前采用RPS配额制和剩余电力收购制度。2012年7月起,全面采取FIT模式,并在2016年引入竞标机制。2020年2月起至今,日本按照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实行新政策,大型发电站采用FIP模式,小型分布式采用FIT模式。
印度方面,2003年起一直实行RPS配额制,并在2011年推出绿证REC作为补充。2010年,国家太阳能计划JNNSM开始实施,也开启了PPA市场化招标时代,持续至今。2013年,印度推出VGF可行性缺口资金补贴,部分用于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综合主要光伏大国的电价机制发展来看,市场化定价是主流趋势。位于行业前列的美国和印度已全面采纳市场化定价机制多年。德国选择分级执行,5年前开始在大规模的电站上网实行市场化招标。进程较缓的日本也在6年前引入竞价机制,未来或进一步推进电价市场化。
3 光伏产业链:上游重原料挖掘、中游重技术挖掘、下游重光储结合
光伏产业将半导体技术与新能源需求相结合,其产业链上下游涉及广泛,内涵丰富。
光伏上游包括多晶硅料、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单晶硅片、多晶硅片等原材料的生产环节;中游包括单晶电池、多晶电池、薄膜光伏组件、晶硅组件等制造环节;下游包括逆变器和光伏发电系统等光伏电池运用和电站运营环节,此外还涉及光伏玻璃、胶膜、支架等辅材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