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警察梁彼得
事件发生时,作为纽约市警察局警官的梁彼得和搭档正在布鲁克林区的一幢公寓内沿着楼梯巡逻。梁彼得握在手里的枪意外走火,子弹在经过墙壁反弹后击中了附近的黑人阿凯·格里,后抢救无效死亡。
梁彼得因此被认定误*和渎职两项罪名成立,将可能面临15年的监禁。
而同样是2014年,还发生了另外两起白人警察*害黑人事件。一件是“埃里克·加纳案”,也发生在纽约,一名白人警察先是勒住埃里克的脖子,然后把他推倒在地,四名警察随后上前把他制伏。
埃里克面朝下趴在地面,一直重复“我喘不上气来”,最终也是抢救无效死亡,与前不久的佛洛依德案如出一辙。而法院最终决定不起诉涉事警察。
另一件是“迈克尔·布朗命案”,发生在密苏里州弗格森。事发时,18岁的非裔美国青年迈克尔·布朗在未携带武器的情况下,遭到白人警察达伦·威尔逊射*。最后的判决也是免于起诉,理由是正当防卫。
凭什么?行为远比梁彼得恶劣的两名白人警察都被免于起诉,而一个华裔警察因为走火误*就被判重刑?
此事一出就引起在美华人的强烈不满,案件审理的两年中,他们一直在为梁彼得的合法权益抗争。
有声援梁彼得的美国华人称,过去10多年纽约市警察执行公务时因失误共导致170多人死亡,但却只有一个华裔警察梁彼得被定罪。
2015年,美国华裔平等权益协会副主席彭礼琨在白宫请愿网站发起撤回对梁刑事指控请愿签名,该请愿签名超过了12万,超过了白宫需对此请求做出回应的10万个签名的门槛。请愿中写道:检察官出于政治目的起诉梁彼得,亚裔警员梁彼得成为了一只替罪羔羊。
2016年2月20日,在梁彼得被宣判后,全美超过45个城市的成千上万华人走上街头,反对这一判决。
4月19日,布鲁克林高等法院做出改判,判决梁警官5年缓刑和800小时社区服务,将其“误*”罪名降级,但“渎职”罪名不作改变。
虽然华人的抗争收到了一些效果,但也无法改变华人群体在美国仍属于弱势群体的现状。甚至于一些抗争根本就毫无效果。
比如2016年,美籍华人陈凤竹遭到入室抢劫,睡梦中惊醒的陈凤竹立马抓起手枪对着三名黑人抢劫者连开数枪,抢劫者抱头鼠窜,其中一名当场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