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捕蛙风气盛行,到底该如何保护野生蛙?
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一项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蛙类的保护管理。该通知明确指出:今后要加大保护力度,打击违法活动。
但要制止这种风气,仅加大打击力度似乎还不够。我们都知道,农村捕蛙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上个世纪就存在,多地屡禁不止。由于作案灵活、监察人手不够、涉及面积广等多种原因,对不法分子的抓捕效率并不理想,处罚难见成效。
从源头来看,不法分子之所以铤而走险,根本目的还是为了牟利。为此,从市场端入手或许是更好的措施,比如建立在售商品蛙的可追溯体系,确保每一只商品蛙都来自合法渠道(养殖场),完善交易档案,严管销售商、收购商。利益链条一经斩断,农户自然就不会再冒险捕捉青蛙。
其次,可以大力发展青蛙养殖,既兼顾了农户利益,又有利于野生蛙的增殖。蛙类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黑斑蛙、中国林蛙、棘腹蛙等品种在国内养殖历史较长,技术日渐成熟,有条件的地区完全可以大力养殖,发展特色产业,变捕蛙为养蛙,对双方都有利。
最后,应加大监测力度,鼓励社会公众监督、举报。通过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也可以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相互监督,积极举报,共同营造出爱蛙、护蛙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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