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万个,医用外科口罩包装袋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包装袋,被曝造假!
近日,由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伪造注册商标标识并销售其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在南昌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张某拿了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东海锦帆”注册商标的医用外科口罩包装袋样本过来,让何某“帮忙”生产一批包装袋。
本着能挣些钱的念头,在他和张某都未得到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何某还是接下了这笔订单,并利用其在南昌市进贤县的某塑料包装厂为张某生产制造了110.44万个含有上述注册商标的口罩包装袋。
后又于同年12月接下张某订单,生产了1万个假冒南昌卫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宝松”注册商标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包装袋,销售金额约10.67万元,获利约15000元。
2022年4月7日,公安机关将何某抓获归案,并扣押了作案工具印制模板两根。
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何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宝松”及“东海锦帆”注册商标标识,并销售其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检察官提醒
生财之道千万条,遵纪守法最重要。大量假冒商标标识流入市场,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让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
擅自制造带有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也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故此,帮助他人加工制造商品包装,一定要审查包装上是否有注册商标标识,是否取得权利人授权,切莫因贪小利而坠入犯罪的深渊。
切莫因贪小利,而坠入犯罪的深渊。
内容来源:南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