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时候,笔头的错误是“无心”之过,可能是口头语习惯带到了笔下,又或者是输入法惯性实力“坑人”,如果我们多注意这些平时表达的“惯性”,就不会轻易“翻车”。
“惯性表达”一:简化
我们在生活中交流往往会出于方便等原因对某些表达进行简化,简化后的表达落到纸面上有可能不规范。
以国家的称谓为例,结尾是否有“国”要注意。例如,平时说起“孟加拉”,大多数时候都知道说的是南亚国家。但其规范表述应为“孟加拉国”。同样道理,“蒙古国”不能写成“蒙古”。
▲正确表达:孟加拉国
▲正确表达:蒙古国
此外,某些机构名称的简称国内读者不会搞糊涂,但海外读者不一定搞得清楚。例如“中央台办”,对外还是宜用“中共中央台办”。与之类似的还有“中共中央办公厅”等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