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门下的苏萌花了6000万买了一堆假古董,被韩春明一眼看穿,可谓火眼金睛。细想之后,很多人都会问:古董“打眼”可以要求退钱吗?更有甚至想问卖假古董的人构成诈骗罪吗?今天我们就深入地聊一聊“打眼”古董的法律规定。
古董“打眼”可以要求退钱吗?《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从这个条款中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目前我国法律还是尊重古玩行规。
那么什么是古玩的行规呢?
古玩交易在长期演变中,形成了一些行规,其中以“不保真”最具代表性。
“不保真”是指在古玩交易时对交易物品的真伪,出卖人并不保真。对古玩的识别均是凭借买受人自己的眼力、知识水平去判断真伪、年代,古玩交易是知识、审美、经验、智慧的较量,能否购得真品,全凭买家的鉴赏能力,买家凭其判断购买古玩后,便不可再以买假或买错为由而要求卖方退货。
“古玩行业内交易的原则是“出门不认,打眼不赔”。因为交易市场的鱼龙混杂,甚至买卖双方刚结束交易,东西就可能被“调包”。所以即使出现赝品,如果交易过程中双方各自认可,一般不会退还,法院判例,判决结果大多也尊重这一“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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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法》中规定也是支持“出门不认,打眼不赔”的行规。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应当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如果因未说明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61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上述法条很明确地表示:如果拍卖人、委托人之前已经进行了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声明,则也可以不保证拍卖品是真品。
什么情况下买到假古董构成诈骗罪?
在这里我们要明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2、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
3、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比如: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
4、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欺骗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
5、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通过上述五条我们可以了解到,构成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表示给别人,无论虚构事实、歪曲事实或者隐匿事实均属之,欺诈往往呈现为积极行为。
如果是消极欺诈行为,尤其是沉默,则必须是法律或习惯上有明确告知真伪的义务规定,但出售者未告知时才能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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