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松江区生态环境局自今年3月起对危废重点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了检查和考核,共检查考核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62家,危废经营企业1家。下一步还将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的宣传与指导,并开展执法后督察。
本次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主要有:
1
危废管理计划未报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2
年内未组织应急演练或未留存演练相关资料;
3
危废贮存场所防治责任信息、标识和标牌未张贴或张贴不规范;
4
危废贮存场所分区标识不明显,不同危废未做到分类存放、或分区间隔不明显;
5
危废贮存场所“四防”措施不到位,如场所地面未做硬化及防渗处理,贮存场所无围堰或围墙,环氧地坪有磨损,防渗效果不佳;
6
危废管理台账信息不完整、部分信息填写有误等。
从检查情况来看,贮存场所管理不规范依旧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份“工业固废贮存基本要求大全”建议仔细对照,记得点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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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废贮存基本要求
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要求
01
“四防”:防风、防雨、防晒及防渗漏。防风必须有实体墙;防雨、防晒必须有屋顶且具备一定的隔热避光能力;防渗漏,一般需要地面刷环氧地坪及设置围堰、地沟,量少的情况下也可以用托盘放置在危险废物下方。
示例
02
“三分”:不同类的危险废物须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必须和生活垃圾分开;危险废物必须和一般固废分开贮存。
1、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外,张贴标牌、危废信息公开栏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