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提出职称申报。
二、学校职称评审小组,对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三、学校根据教育局和人社局下达的职称设置人数对申报教师进行审核。
四、学校对申报合格者教师进行公示。
五、学校对教师公示结束后,上报教育局和人社局。
六、教育局和人社局对职称申报教师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证等。 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证、近三年的上课教案等。
七、教师在职称服务网,进行身份认证。
八、教师在职称服务网,上传职称申报材料。
九、 职称服务网,对上报材料进行终审。
十、 论文答辩。
十一、专家评审小组进行打分。
十二、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批复。
十三、网上公示职称申报通过者名单。
十四、教育局、人社局下达教师职称通过者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