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种类
水污染是指进入水体的污染物含量超过水体本地值和自净能力,使水质受到损害,破坏了水体原有的性质和用途。水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废水等。水污染可分为病原体污染、需氧物质污染、植物营养物质污染、石油污染、热污染、放射性污染、盐类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等。有些污染物是可以用肉眼看出来的,例如水污染后,有飘浮物、水变颜色、有异味等,而有些污染物则需要测定。
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
水体受化学有毒物质污染后, 通过饮水或食物链便可能造成中毒, 如甲基汞、镉、砷、铬、氰化物、农药、多氯联苯等都能引起中毒。铅、钡、氟等也可对人体造成危害。这些急性和慢性中毒是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主要方面。
致癌作用
某些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铬、镍、铍、苯胺、苯并(a)芘和其他的多环芳烃、卤代烃等污染水体后,可以在悬浮物、底泥和水生生物体内蓄积。长期饮用含有这类物质的水,或食用体内蓄积有这类物质的生物就可能诱发癌症。黄曲霉素是目前发现的化学致癌物中最强的物质之一,它主要引起肝癌,还可以诱发骨癌、肾癌、直肠癌、乳腺癌等。国内外医学研究表明,80%-90%的癌症直接或间接地与环境有关。
发生以水为媒介的传染病
人畜粪便等生物性污染物污染水体,可能引起细菌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副伤寒、痢疾、肠炎、霍乱、副霍乱等。肠道内常见病毒如脊髓灰质炎病毒、柯萨奇病毒、腺病毒、传染性肝炎病毒等,皆可通过水污染引起相应的传染病。某些寄生虫病如阿米巴痢疾、血吸虫病、贾第虫病等,以及由钩端螺旋体引起的钩端螺旋体病等,也可通过水传播。
间接影响
水体污染后,常可引起水的感官性状恶化。如某些污染物在一般浓度下,对人的健康虽无直接危害,但可使水发生异臭、异味、异色、呈现泡沫和油膜等,妨碍水体的正常利用。 铜、锌、镍等物质在一定浓度下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从而影响水中有机物的分解和生物氧化,使水体的天然自净能力受到抑制,影响水体的卫生状况。
赤潮:是由于浮游生物异常繁殖使海水变色的现象。发生赤潮时,大量浮游生物浮在水面,减少或隔绝水中溶解氧的来源,使大量鱼类等水生生物缺氧而死。同时,有浮游生物在代谢过程中或尸体分解时,往往产生多种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通过食物链而富集在鱼类、贝类体内,产生毒害作用,被人食用就有中毒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