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对我省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发出风险提示。
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督管理处了解到,目前欧盟口罩分为医用口罩和个人防护口罩两种,出口欧盟必须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个人防护口罩根据(EU)2016/425个人防护设备法规(PPE法规),在进入欧盟市场前,必须由获得相应授权的公告机构进行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对于医用口罩来说,需要进一步确认它是否无菌,如果是无菌医用口罩,必须按照欧盟医疗器械指令/法规MDD/MDR进行CE(CONFOR-MITEEUROPEENNE)认证,这类情况需要有欧盟授权的公告机构进行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如果是非无菌医用口罩,在进入欧盟市场前只需由制造商进行自我符合性声明,准备好相应文件及测试报告等资料,不需要由任何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指出,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无效CE认证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针对医用口罩(非无菌)的,相关证明文件上标示“CE文件审核”,这类文件不是认证证书。第二类是针对个人防护口罩的,相关证明文件上标示“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ofCompliance)”或类似字样,但颁发该证书的机构并不是欧盟的公告机构,或者是公告机构,但授权范围不包括PPE法规。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提醒,申请认证应选择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谨防上当受骗。
目前,我国境内具有口罩等防疫用品CE认证能力的认证机构有8家,最新名单可访问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企业如果对CE的公告机构名单及其授权范围有疑问,也可以直接通过欧盟官方查询路径进行确认;如发现涉嫌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向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