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于1946年1月2日,成立直属国民政府的哈尔滨特别市。4月28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民主联军解放哈尔滨。5月3日,成立哈尔滨市政府。
1949年4月21日,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的《关于重划东北行政区划并任命各省主席、副主席令》,哈尔滨市政府改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隶属松江省人民政府,为松江省省会城市。
1953年8月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哈尔滨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
1954年8月1日,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组建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隶属黑龙江省,取代齐齐哈尔成为黑龙江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