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
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节期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清明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也是传统节日。
清明节在历史发展中融合了寒食节的禁火、冷食习俗。
清明节还融合了上巳节的习俗内容。古代以“干支”纪日,三月上旬的第一个巳日,谓之“上巳”。魏晋以后,上巳节改为阴历三月初三,故又称“重三”或“三月三”。
上巳节是古代举行“祓除畔浴”活动中最重要的节日,人们结伴去水边沐浴,称为“祓禊”,此后又增加了祭祀宴饮、曲水流觞等内容。《论语》中“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即是上巳风俗。上巳节主要风俗是郊外游春、春浴、祓禊(临河洗浴,以祈福消灾)等。
唐代大诗人王维有诗:“少年分日作遨游,不用清明兼上巳”。到了宋代,上巳节在北方突然销声匿迹,因上巳也与清明日期相近。现在从云南大理每年三月三日举行的泼水节活动中,依稀还可看到古时上巳节祓禊之俗的影子。
融汇了寒食与上巳两个节日习俗的清明节,在宋元时期形成一个以祭祖扫墓为中心,将寒食的禁火、冷食风俗与上巳郊游等习俗活动相融合定型。
明清直到民国时期,大体承接前代旧制。
清明节虽有着久远的历史源头,但在全国范围盛行并设扫墓假期是在唐宋之后。唐玄宗时规定寒食节放假四天:“(开元)二十四年(736)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为假。’”到唐贞元六年(790),假日加到七天。
宋代的寒食、清明也放假七天。北宋庞元英《文昌杂录》卷一记载:“祠部休假岁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五引宋吕原明《岁时杂记》说:“清明前二日为寒食节,前后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间以一百四日禁火,谓之私寒食,又谓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扫祭先茔,经月不绝,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
清明节在历史发展中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全国因各地因地域不同而又存在着习俗内容上或细节上的差异,各地节日活动虽不尽相同,但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是共同基本礼俗主题。
人们在这一天,扫墓祭祀、缅怀祖先,弘扬孝道、唤醒家族共同记忆,促进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