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各种司法不像现在这么健全,那遇到棘手的官司怎么办呢?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则古代断案的奇闻轶事。
后魏李崇在扬州当刺史的时侯,有一个叫苟泰的人,家里三岁的孩子丢失了。苟泰便四处去寻找,后来在一个叫郭奉伯的家里发现了这个孩子。苟想要回孩子,郭不给,都说是自己的孩子。
二人发生争执,闹到官府,并且各自都有街坊邻居为其作证。郡县官吏都无法做出决断,便将案子交给李崇审理。
李崇接到案子后并没有审问,而是先将这两个当事人与孩子分开关起来,几天后派一名部下告诉两个当事人说:“你们争的儿子得急病死了,你们可以到外面哭一哭子”。苟泰立即号啕大哭,悲痛欲绝。郭只是哀叹而已,确没有一点悲痛的表情。
李崇看罢,立即下令将孩子交给其真正的父亲苟泰。
这个典故出自《折狱龟鉴》后魏李崇为扬州刺史,部民苟泰有子三岁失之,后见在郭奉伯家。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决。崇乃令二父与儿各别禁数日,忽遣吏谓曰:“儿已暴死,可出举哀。”泰闻之,悲不自胜。奉伯嗟叹而已,殊无痛意。随与儿还泰。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