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
7月22日,交警道里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上海街与友谊路交口,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8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码为黑AQX**7号的斯柯达轿车从上海街向友谊路右转,此时正值上海街上人行过街信号灯为绿灯,可是斯柯达轿车非但没有刹车避让,反而加速通行,民警当场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处罚。面对民警,女驾驶人王某称,信号灯马上就要变了,担心让友谊路上过街行人阻断所以就没有刹车。
8时45分,一辆车牌号为黑ATM**7的出租车从上海街右转弯去友谊路,在人行斑马线前依然没有让行按信号灯通行的行人。交警在取缔该车时,驾驶人韩某某辩解称,他认为行人与他还有一段距离,所以就选择自己抢先通过。
随后,一辆车牌为黑A28**S号的别克轿车同样没有让行按信号灯通行的行人。面对交警,男驾驶人史某称,当时他右转弯时没有注意到有行人过街。
对于这些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驾驶人,民警均做出了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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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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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不得占用人行横道线停车等候。
- 也就是说,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或者路口时,即使没有行人通过也要采取相应制动措施,减速慢行通过;
- 若有行人步入斑马线,要待行人通行完机动车所对应的区域后,方可行驶。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在早晚高峰时段,机动车常因前方车辆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从而将车辆骑压到斑马线上,妨碍了行人的正常通行,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依次排队,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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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车辆遇行人应当停车让行
在灯控路口,机动车和行人应当遵照灯控信号指示通行。当人行横道灯变为绿灯时,右转的机动车必须让行。尤其在没有设置右转专用信号灯的路口,当前方为红色信号灯时,此时人行横道内有行人通过,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
交警部门表示,人行横道作为保障行人安全通行的生命线,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做到文明礼让。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和曝光力度,用以强化驾驶人礼让行人、避让行人的守法安全意识,共同营造更为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平安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