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车”驾驶人注意了!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交通文明创建工作
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提高
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
自觉性
7月20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两轮车”(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向交通违法顽疾乱象发起总攻,执勤民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人员。
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逆行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
摩托车逆向行驶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面对交警蜀黍的处罚、教育、劝导,
有些市民可能会有些疑惑:
“我骑电动车过马路,又没闯红灯,怎么就逆行了?”
“我不知道什么是逆向行驶”
“我右拐了啊,我还是走在人行道的旁边,怎么就逆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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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两轮车”到底怎样才算正确骑行呢?
别着急
让我们学习一下交通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我们所说的靠右行驶,是要以道路上汽车的行驶方向为参照,在我国境内,汽车都是靠右侧通行的因此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要和路面的汽车是同一方向(如下图所示)
又有人会问了
我如果骑车从“两车”专道驶入有渠化岛的交通路口
该如何过马路呢?
首先,我们要从“两车”专道途径斑马线转到有渠化岛交通路口。
其次,从交通路口的渠化岛出来,驶入“两车”专道时一律左转,右转即为逆行(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