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和“令尊”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这要从我国古代的谦称和敬称说起。古代,我国十分重视礼义,对人的称谓很是讲究,曾经有句话叫做“家大舍小令他人”,意思就是在社交场合,说到比自己大的家人,比如说到父亲、母亲、兄长时,前面应加个“家”字,谦称“家父”、“家母”、“家兄”;说到比自己小的家人,比如弟弟、妹妹时,前面加个“舍”字,表示谦虚,谦称“舍弟”、“舍妹”;而说到别人家的人时,前面要加个“令”字,因为“令”字含有美好的内涵,因而用在别人身上以表尊敬,比如用“令尊”尊称别人家父亲,用“令堂”尊称别人家母亲。由此可以看出,“家父”和“令尊”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家父”仅为子女对别人谦称自己父亲之用,“令尊”是对别人家父亲的敬词,二者不可互相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