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所知,这就是那个耸动的标题。
其一,子欲养而亲不待。
选自《孔子家语·卷二,致思第八》和出自 《韩诗外传》卷九: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第一个出处,其全文如下:
孔子行,闻哭声甚悲。孔子曰:“驱,驱,前有贤者。”至,则皋鱼也,被褐拥镰,哭于道傍。孔子辟车与言曰:“子非有丧,何哭之悲也?”皋鱼曰:“吾失之三矣,少而学,游诸侯,以后吾亲,失之一也;高尚吾志,闲吾事君,失之二也;与友厚而少绝之,失之三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见者,亲也。吾请从此辞矣。”立槁而死。孔子曰:“弟子诫之,足以识矣。”于是门人辞归而养亲者十有三人。
前一句,树欲静而风不止,很早很早,就知道了。
后一句,子欲养而亲不待,也是,后来的很早很早,就知道了。
在看日本电影《东京塔》(東京タワー~オカンとボクと、時々、オトン~)时,已经是于我心有戚戚焉。
后来,在看台湾电影《父后七日》,同样心有戚戚焉。
现在,心有戚戚焉,遂广而告之。
其二,娶了媳妇忘了娘。
如你所知,这是那句常说的俗语。
某日,在某地,我开玩笑地说出。
这种俗语到了通俗地传播的程度,恰好说明了状况之普遍。
正因它的普遍,存在即合理,伦理也对它无效了。
试释之。
古代有所谓“三从四德”,系妇女生活之伦理基本规定。
《仪礼·丧服·子夏传》:“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周礼·天官·九嫔》:“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三从之中,有从夫。夫者,子也。
娶了媳妇忘了娘,这句俗语,说的是子的伦理。
为人子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的《离娄章句上》。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所以娶了媳妇,娘之本愿也。然“忘了娘”者,娘之始料未及也。
总结来说,从古代伦理来看,媳妇从夫,子孝母,所以伦理中不会有“娶了媳妇忘了娘”的生存空间了。
然而我们生活在现代。《周礼》云云,不过是怀旧而已。
其三,三纲五常。
这是古代男子的行为准则。或者说是伦理对男子的基本要求了。
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
纲,顾名思义,就是模范了。
小时候,常常被告知,某某是我们学习的榜样。班干部要起到带头的模范作用。而“三好学生”奖状中也说你是大众的模范。
可见某某系某某的榜样,是我们世俗生活之固有伦理观念。
君为臣纲。自上而下也。这是有特色的美梦。
父为子纲,即教养也。 子不教,父之过。这是认为道德或者说伦理准则,是可以模仿的。
夫为妻纲,呜呼,这是骗人的了。因为三纲的说法,最早见于《韩非子·忠孝篇》。韩非在此篇中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所谓事某某,就是给谁打工的意思吧。现代社会,岂有妻子给丈夫打工的道理,不成了小白脸和吃白相饭的天下了么,从贾宝玉的观点看,不如说妻为夫纲也罢。不是有位歌手大唱“那些女孩教我的事”么。 还是给老婆打工吧。
所以三纲流传来下,三者剩下其二。女权是解放了,父子之间,君臣之间,还是以前。
而所谓五常。众说纷纭。初看是五种道德标准,再看是五种行为准则。这是名教的观念。
不管是前者后者,五常云云,已经是骗小孩的玩意了,不如理解成无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