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网友咨询:
租赁期间内,想要转租房屋,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大部分租赁合同都不会明文允许承租人转租。如果合同未提及转租事宜,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租,未经同意不得转租。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补充:
转租合同是以原租赁合同为基础的独立合同,但承租人转租是以其对租赁房屋享有使用权为基础的,转租合同的存在须以租赁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如果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收益权益消灭,转租的权利基础丧失,转租合同亦因丧失存在基础,无法继续履行而终止。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通过房屋转租合同,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获得房屋的临时使用、收益权。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袁中原律师简介
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司法机关体制内沉淀多年,擅长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公司治理、合同纠纷、商事仲裁、婚姻家庭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