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在香港电影圈里流传着这么一个笑话:有个疯子,手里拿着个剧本,满大街地跑,找到各大公司老板,希望他们可以投资6800w,来拍一个叫《十月维城》的片子。
6800w在当时是什么概念?
1999年,最卖座的电影《喜剧之王》票房才2980w,6800w就是两个《喜剧之王》还要多。
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这个疯子要按照1:1的比例,建造1906年香港最繁华的地段——香港中环,然后在里面拍电影。
这一举动,在当时的很多人看来无疑就是脑子不正常。就连当初最支持他的陈可辛都劝他:
“你6800w投一部电影,至少1700w用来搭一座城,那么至少要有2亿的票房,才能回收成本,在大陆,票房最好的张艺谋也不过才刚过亿。”
这个疯子并不为人所动,坚持要建造一座城。
终于在2009年,他得偿所愿。
这个狮子大开口的“疯子”就是陈德森。
那时候电影名称还是《十月维城》,就是香港维多利亚港的“维”。
后来编剧苏照彬看了之后说,既然是动作片,还是用包围的“围”比较好,听起来也更有血性,于是电影正式改名《十月围城》。